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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双碳”目标 海绵城市在行动
2021-06-23 21:36:35    作者:李建宁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

“双碳”目标的实现和海绵城市建设息息相关。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建设海绵城市的要求,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6月初公布了首批示范城市名单。

持续深入全域建设海绵城市,是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路径。

关系:人-城-自然和谐共生

海绵城市在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基本要求的同时,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将“生态安全格局-河湖空间保护-低影响开发”三大系统集成应用,系统地考虑建筑、广场、道路、绿地、水体、自然环境之间的联系,采取灰绿结合、绿色为主,充分发挥系统集成的综合效益,使“水-人-城”融为一体,实现和谐共生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

海绵城市提供碳汇空间。在社区各单元地块内部落实低影响开发的“小海绵”建设,所构建的屋顶花园、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生态植草沟、生态景观水体等绿色空间,既是控制雨水径流、源头减排(屋、地面源污染)的设施,又是吸收消化二氧化碳的主力。据测算,每平方米草坪每天大约可以吸收32克二氧化碳,海绵城市对屋顶绿化、绿地率的要求,能够有效实现局部小环境的及时碳汇。

海绵城市坚持生态为本、绿色优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突出对蓝线、绿线的保护和恢复,打造城市生态安全“大海绵”。绿地和水体是最大的海绵体,海绵城市重视城市绿地保护、天然水域保持、生态岸线修复,为实现城市碳汇提供了超大容量的空间载体。

海绵城市促进节能减排。部分绿色海绵设施可减少用电量。比如,绿色屋顶、墙体绿化、蓄水屋面可调节室内温度,减少空调使用,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据测算,绿色屋顶、立体绿化可节能25%以上,每节约1度电,则可减少0.71~1.25千克二氧化碳排放。

雨水调蓄设施可大幅减少自来水使用量。植草沟、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设施可以存蓄部分雨水,既可增强土壤保湿性,又可以减少附近绿化浇灌的自来水用量。雨水调蓄池调蓄罐等设施专门收集的雨水,可用于市政绿化浇洒、道路保洁、场地清洗、控尘降温以及厕所用水等,大幅减少了自来水的使用量,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据统计,每节约1吨自来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0.91千克;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建成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项目4万多个,提升了雨水资源涵养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了雨水资源年利用量3.5亿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近3.2亿吨。

海绵城市促进低碳生活。海绵城市建设促进了城市内涝治理,减少了建设前的例行抗洪投入、重复的物资消耗,既减少了碳排放,又提升了城市安全。

海绵城市建设提高了水环境治理水平,提供了诸多优质生态产品。透水路面的运用提升了人们雨天出行的安全度、舒适度;透水操场、生态停车场、不积水活动场地保障了学生、老人、儿童在雨季的运动时间和空间;海绵公园、生态湿地、健康绿道吸引游客纷至沓来,让游客感受美丽城市空间、共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低碳生活。

落实:加强互动系统推进

“大、小海绵”统筹推进,保障城市碳汇空间。通过多规衔接、多规合一,将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进行明确和分解,统筹推进“大、小海绵”建设。要把全域宏观目标分解成各单位用地上的微观具体指标,并抓好落实。政府负责城市河湖水系统及市政基础设施“大海绵”重构,开发单位则严格落实单元地块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小海绵”建设。严格蓝、绿线管控,为城市预留、建设尽量充足的碳汇空间,积极建设低碳、零碳社区,建设低碳城市。针对我国作为碳排放大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国情,应在尽可能减排的同时想方设法增加碳汇空间,这是实现碳中和的必由之路。

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以人为本打造低碳场景。要坚持需求导向、综合提升。海绵城市既要满足补城市“短板”、解决问题的需求,也要满足构建人城和谐的绿色低碳城市高质量发展需求。要在后续推进工作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内涝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的提质增效和城市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建设海绵城市,综合提升城市韧性、宜居性,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

要坚持民生优先、公众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是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必须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让人民群众在改造中当家作主、在建设中多得实惠。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让群众感受得到、享受得到的“海绵城市”“低碳城市”,把国家自上而下的工作要求转化为群众自下而上的民生需求,为市民带来不一样的“生态体验”和“低碳生活”,营造“眼见为实”到“心向往之”的低碳生活场景,兼顾社会、经济、生态等多重效益。

加快开展关联研究,完善技术指标体系。加强海绵城市与碳排放相关规律研究。海绵城市对“双碳”目标实现大有裨益已是公认的事实,但是彼此之间的定性研究多、定量研究少,单项研究多、系统研究少。应从理论计算、建设过程、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开展碳减排研究,逐步厘清二者之间的关联规律,坚持可论证、可检验、可计算的原则,不断完善海绵城市技术体系,以更好地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加强海绵城市与碳交易政策相关研究。海绵城市能够有效降低碳排放,但具体到各个单位、各个项目,尚无相应的奖惩政策。例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形成的水电等能源节约,可否享受阶梯水、电价格优惠以及部分免征垃圾、污水处理费用的优惠;小区或企业可否将收集的雨水用于市场交易或提供给市政维护单位、城区施工单位等低价有偿使用。应通过适当的奖惩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低碳减排行动的积极性,科学合理的引导政策对促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双碳”目标实现,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展望:坚持实践创新,实现绿色转型

新时代、新篇章、新作为。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全面深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既定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持续创新、不断总结、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在改革和实践中去检验、升华、丰富海绵城市、低碳城市的建设、理论与实践,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让我们的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真正实现让城市“在绿水青山中自然生长”。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做出优异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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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宁

毕业于兰州铁道学院(现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检测工程师、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海绵城市技术管理专业委员会专家、遂宁市环境应急专家、中国建设报社政策研究中心“建设智库”专家。现就职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研究院流域中心副总工,主要从事雨污管网整治、海绵城市咨询、流域环境治理、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等工作。

2002年大学毕业后入职中铁十三局,从事道路、桥梁、隧道施工;2009年考入四川省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公务员,先后担任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部长、河东新区市政管理局副局长、河东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从事城市建设管理工作;2015年4月,遂宁市成为全国首批由中央财政支持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后,其带领团队从零开始一路探索,逐渐成长为海绵城市建设专家,为遂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工作连续3年在全国绩效评价考核中名列前茅作出了突出贡献。6项技术创新(雨水支管截流技术、海绵卓筒井、可渗透植草沟等)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在相关期刊上发表了《遂宁市河东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城市排水管理体制研究》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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