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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让农村困难群众居有所安
2021-08-19 10:03:31    作者:彭杰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安全舒适的住房承载着每一个家庭安居乐业的梦想。为圆困难群众的“安居梦”,确保农村住房安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强化顶层设计,紧盯最困难人群,着力解决其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脱贫攻坚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0万户,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向人民交出了一份“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民生答卷。

为让农村危房改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拟制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全省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提供了政策保障;制定了《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等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完整的农村危房改造技术质量标准体系;编印了通俗易懂的《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减少了基层干部及农户对危房改造政策认识的盲区和误区。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紧紧围绕“危房认定、改造方案、技术服务、质量监管、验收挂牌、档案信息”6个重点环节,探索创建了“厅领导挂联、送技术下乡、研判调度、县区结对、明察暗访、问题销号”6项工作制度,形成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环节的闭环工作体系和机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创建了“房屋安全等级认定牌”和“不属于农危改政策扶持户标识牌”的“两牌”贴挂制度,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和其他3类对象改造安全的房屋全面由专业技术人员鉴定,鉴定安全后贴挂“房屋安全等级认定牌”;对不属于脱贫攻坚范围,暂时无法改造或拆除的危房贴挂“不属于农危改政策扶持户标识牌”,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

在专业队伍建设方面,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把好针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关,组织熟悉业务的机关干部和省级规划设计单位等从事建筑、设计相关专业工程师,成立省级农村危房改造专家技术队伍,指导州市、县同时组建专家技术队伍,全省组建的常态化相对固定专家技术队伍约3000余人,定期对各地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帮助州市、县开展再培训,不断充实扩大基层技术队伍。

省、州市、县三级专家技术队伍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精准认定房屋危险等级,根据确定的房屋危险等级,制定“一户一方案”;指导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施巡查、检查,覆盖到所有危房改造户,在施工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指导和巡查;指导督促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逐户竣工验收工作,乡镇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监理方、县级技术专家队伍等人员对改造完成的农房进行竣工验收。省、州市专家队伍在县级竣工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检查,改造后的房屋经受住了近几年数次地震考验。

脱贫攻坚期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修缮加固为主”的农村危房改造原则,因地制宜推广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改造,降低了危房改造成本,减轻了贫困农户和贫困县财政负担。指导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闲置农房置换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引导地方统一协调建材采购,加大对农村建房建材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安排好供应渠道,控制质量和价格,统筹调配使用拆除重建的老旧建材,既降低了改造成本,又保障了建材质量;指导全省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户建房先建一层,采取群众乐意接受的“打二建一”方式控制新建住房面积,为贫困户预留后续发展的建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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