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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强化监管 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
2021-12-06 22:17:52    作者:辛江

乌鲁木齐市将物业提质工程作为2021年民生建设十大实事之一,依托互联网平台,在物业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信用星级评价活动,健全完善以诚信管理为核心的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模式,不断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及管理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业服务需求,为广大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不断提升监管能力。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依托微信小程序“安居广厦”平台,在物业服务行业开展线上线下监管,以业主的物业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加强信息公开。为了让业主充分享有知情权,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在“安居广厦”平台和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等事项,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形成良性市场关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截至目前,全市84%的物业小区已在“安居广厦”进行了物业服务事项线上公示,100%的物业小区在显著位置公示了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

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安居广厦”投诉受理平台,社区(村)、管委会(街道、乡镇)、区(县)物业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全部入驻平台,按照属地管理、逐级受理原则,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业主投诉,今年以来累计受理群众线上投诉8679件,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开展满意度评价。坚持“物业服务好不好,业主说了算”工作导向,在“安居广厦”平台组织业主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评价活动,将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信用星级评价的重要指标,切实保障业主的监督权。截至目前,7.6万名业主参与了物业服务满意度评价,总体满意度约92%。

构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乌鲁木齐市选取32个小区创建“红色物业”示范点,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街道社区选派党员干部担任“红色物业”示范点创建指导员,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小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物业服务水平。通过开展“红色物业”行动,将党的工作与物业服务工作相融合,汇聚一批以党员为骨干的“红色物业”团队,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充满幸福感。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在1425个小区开展了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和社区负责人交叉任职,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不断提升广大业主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快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强化统筹指导各区(县),对符合条件的小区积极推动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组建由社区、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

全面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为解决部分老旧小区无物业服务的问题,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实施以街巷为边界的大封闭、大整合,推动形成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规模效应。积极引导服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以大带小、以强带弱、辐射周边等方式,对老旧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工作。全市直管公房小区全部由乌房集团负责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单位(业主)自管小区签订服务承诺,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责任。社区代管小区和单位(业主)无力实施自管的小区,由各区组织建立准物业管理机构。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共有3907个,其中实行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住宅项目2943个,计划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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