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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获得感是这样获得的!——看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如何落地落细
2021-12-12 10:21:27    作者:刘丽媛 杨若男

今年以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驻厅纪检监察组”)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职能职责,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切实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城镇供热等民生实事落实,努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持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品质

步入沧州市青县的一条背街小巷,一栋墨绿色的楼房显得格外别致。“这是邮电局家属楼,在征求改造意见时,居民要求将楼体刷成‘邮政绿’。”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海军说。

ImageFetcher.jpg改造后的邯郸市丛台区滏山花园小区

“院里的路都是新修的,还装了新路灯,改前改后都问了大家伙儿的意见,我们都特别满意。”小区居民、正要出去买菜的李强富说。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是河北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恪守的原则。“‘改不改、怎么改、改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徐华忠说,“2021年全省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057个,10月底已提前完成年度改造目标任务,惠及居民52万余户,居民满意率达90%以上。”

改造前,征求小区80%以上居民意愿,根据居民意愿共同协商制订小区改造方案,并在本小区公示5天,居民无异议且由居民代表签字确认后,由区(县)报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关会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实施。

改造完工后,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测评,填写《老旧小区改造满意度调查表》。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方可由相关部门和居民代表共同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居民满意度未达到80%,须根据居民意愿,对改造内容进行整改提升,直至居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

邀请居民代表参与改造方案制订、施工过程管理、工程质量监督、联合竣工验收,构建基层协调机制,加强党建引领,改造中同步建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引导居民共商共建,促进老旧小区治理模式创新。

针对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不掌握、不熟悉以及政策周知率低的问题,河北省开设了“河北老旧小区改造”微信公众号,并设置了政策宣讲栏,宣传解读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及时回答群众疑问。居民通过微信扫码进入公众号,即可了解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措施、各地改造工作动态,咨询相关政策。

“点菜式”选填改造意愿,也是“河北老旧小区改造”微信公众号的一大特色。“以往采取人工入户纸质填报的方式征求居民意愿,常因居民不在家或房主不在小区居住等,导致征求居民意愿工作周期长、工作开展效率不高。现在,小区居民可以随时随地进入微信公众号,‘点菜式’选填改造意愿,系统对居民改造意愿进行全面汇总、精准统计,有效化解了群众意愿难掌握、难征集、难统计的问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徐华忠说。

截至目前,已通过“河北老旧小区改造”微信公众号在全省5987个老旧小区征集94万余户居民改造意愿,居民意愿征求率超过85%。通过一系列举措,确保了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不漏项、满足居民需求,改造工作最大限度获得了小区居民的认同和支持。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驻厅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只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一体推进,才能真正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细,才能真正解决行业难题、维护群众利益。”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高令显说。

驻厅纪检监察组在调研时发现,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还存在一些让群众诟病的问题。比如,改造住宅外立面,仅美化临街的少数几栋楼;整治架空线路及充电飞线,未提供替代措施。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群众满意度,有些甚至被群众说是“面子工程”。

为把好事办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驻厅纪检监察组意见建议,开设了老旧小区改造“掌上办”问题直通车,居民可随手拍摄并上传在改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属地有关部门10天内办结,逾期未办结的,系统自动红灯预警并反馈至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对各地未如期办结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通过压力传导、精准监督、跟踪问效,层层压实各级责任,促进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更温暖了民心。

“我们还定期随机选取改造小区进行现场督导,倾听居民心声。将群众满意度与工程评比验收挂钩,激励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提升改造质量和水平,尽量减少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这就是我们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的措施。”徐华忠说。

“目前,我们收到的锦旗都快有40面了。”邢台市襄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高兴地说。一面面锦旗的背后,蕴藏的是一个个温暖的故事、一张张群众满意的笑脸。这是对河北省听民声、解民忧、创新手段、破解瓶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最好诠释。

实现气代煤、电代煤“应改尽改” 确保农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煤烟味’曾是家乡的味道之一,以前冬天一回村,最先闻到的就是那股刺鼻的味道。”在石家庄市某传媒公司工作的任彬,在这座城市已经定居7年了。他说,前几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攒钱再买套房子,把生活在农村的父母接到城里来,只为了不让老人再闻“煤烟味”。

“不过,去年老家也接上了天然气,不仅这股味道消失了,天也蓝了很多,大家的生活环境也一起跟着提升了不少。”任彬说。

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关系广大群众温暖过冬,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群众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

ImageFetcher (2).jpg邢台市南宫市驻村燃气安全员为村民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自2016年河北省在全省实施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以来,经过6年的不懈努力,累计完成煤改气、煤改电1296万户,改造任务量达全国任务的50%以上,全省农村地区基本实现气代煤、电代煤“应改尽改”,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了贡献,有力促进了农村生活方式变革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为保证工程规范安全实施,河北省先行探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技术标准规程,完善配套规章制度。2017年,出台《河北省农村气代煤工程实施技术导则》《河北省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消防安全管理导则》;2018年,出台《农村气代煤工程技术规程》,将技术导则上升为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空白。2020年4月开始施行的《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则创新性地将农村燃气有关内容纳入其中,标志着河北省农村燃气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驻厅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将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列为重点监督事项,督促各地时刻绷紧“廉政弦”“安全弦”,早谋划、早动手,从起步阶段即做好工程竣工后的审计准备工作,既保工期、保质量,又依法依规推进。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督促各地主管部门、乡镇落实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创新性地实行“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组建了较为完备的基层燃气安全专业化队伍。

ImageFetcher (1).jpg衡水市饶阳县留楚镇南善旺村燃气安全员在检修设备

“目前,河北省共有驻村燃气安全员近1.7万名、燃气安全协管员4.1万余名,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村庄实现了‘两员’队伍全覆盖。”河北省城市热力服务中心主任焦世清说,“河北省还推行强制安装使用‘与报警器连锁的自动切断阀或自闭阀’安全技防措施,有效遏制了用户使用环节事故的发生。全省实施气代煤工程以来,用户使用环节未发生一起严重事故。”

以智能化信息化为抓手 促进城镇供热水平不断提升

半年前,徐运哲在石家庄市燕岗新村小区租了套房子。由于房子的房龄有点儿长,入住时,他最担心的就是房子的取暖问题。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冬天屋子里很暖和,可以穿着睡衣在阳台看月亮”。

自2018年起,河北省连续4年提前启动供热,“暖流”跑赢“寒流”,彰显的是真挚为民情怀。持续推动供热行业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建成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是近年来河北省提高供热保障能力、确保群众温暖过冬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利用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动态采集供热企业的主要供热设施运行数据和居民室温数据,实时监控热力站和热源运行情况,监测居民小区室温,结合可视化地图,运用大数据分析,主动发现和提示存在供热问题的居民小区或区域性供热隐患。建立线上线下联合转办督办应急处置机制,将供热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依托平台的数据分析功能,完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督促供热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提升了全省供热企业服务保障水平。

ImageFetcher (3).jpg石家庄市供热事务中心利用信息平台监测供热运行

徐运哲现在居住的燕岗新村小区的供热总体情况,就一直处于供热管理部门的在线监测中。根据不同位置特点,他和他的94户“邻居”作为该小区的典型热用户,家中全部装有室温采集器。这些采集器可以将温度信息实时传送至石家庄市、河北省及供热企业的供热监管信息平台上,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将会被及时发现和处理。

“目前,河北省已累计在全省安装了约17.7万个典型热用户室温采集器,室温监测范围已基本覆盖所有集中供热的居民小区。同时,90%以上的主要热源和为居民小区供热的热力站也已经全部被纳入全省供热监管信息平台监测范围,形成了省、市、县和供热企业‘四级联动、三级监管’的供热监管服务体系。”河北省城市热力服务中心一级调研员徐京杰介绍说。今年采暖季开始后,河北省已通过供热监管信息平台主动发现并调度解决了631个居民小区存在的供热问题。

依托省、市、县三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联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便捷投诉、即时受理、限时办理、超时督办、事后评估、过程留痕的投诉处置工作机制。群众可随时通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河北住建”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投诉,平台自动接收,由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并转交属地供热主管部门处置。属地供热主管部门第一时间电话联系投诉人,核实问题、限时办结。投诉办结后,属地供热主管部门通过供热监管信息平台逐级反馈办结情况,全过程存档留痕。截至目前,平台已接收办理群众投诉1万余条,在对已办结的投诉随机抽查回访中,群众满意度达到100%。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通过供热监管信息平台分析统计群众反馈评价情况,阶段性量化评价各地投诉办理工作质量。

驻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共同推动城镇供热方面突出问题解决。11月,驻厅纪检监察组配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赴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市的8个县区实地督导当地供热工作。12月,张家口市较往年较早出现寒潮天气,驻厅纪检监察组来到张家口市深入换热站、热源厂调研,随机抽取部分群众投诉,详细了解投诉处置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推动供热主管部门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落实落细。

“驻厅纪检监察组坚持做实做细政治监督,结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项业务工作,不定期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听取群众心声,为群众解难题。对于我们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挂账督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高令显说。“我们积极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供热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破解“办证难”“入住难” 推动房地产问题项目清理规范

“证终于办下来了,我的房子终于‘名正言顺’了!”近日,定州市昱馨家园小区的王先生拿到房子的不动产权证后,心情非常激动。

原来,他和邻居们2014年就已入住的小区,由于公共配套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小区房子多年不能验收,居民的不动产权证一直无法办理。今年以来,河北省着力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办证难,拿出实招推动问题解决,让许多群众拿到了期盼多年的不动产权证。

随着房地产市场高速发展,出现了很多问题项目,有的手续不全或者存在拆迁纠纷,有的开发企业陷入经济纠纷或法人涉黑,项目被司法查封。这些问题项目最终导致房地产“办证难”、群众“入住难”,使群众利益蒙受较大损失。

为解决房地产“办证难”“入住难”问题,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建立问题项目台账,开展动态跟踪、挂账督办,确保问题项目整治到位。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驻厅纪检监察组按照“主体先行、‘室组地’联动、跟进监督、协同发力”工作思路,与河北省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各市纪委监委及其派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纪检监察组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督导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监督措施,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压实属地责任。对存在堵点的项目,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影响分户登记的项目进行集中攻坚,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开展跟进督导。

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共同推动下,全省各地创新举措、强力推进,采取出台补充政策、办证与整改并行、追责追缴与办证分离、开设绿色通道、增设专项窗口、充实工作人员、深入小区一线办公等措施,积极破解难题,加快办证进度。

今年以来,河北省共完成“办证难”项目分户登记15万户,惠及约41万群众。一批批“入住难”项目顺利完工,群众喜迁新居;一批批“办证难”项目得到解决,给群众带来稳稳的幸福……

“在大力解决存量问题的同时,我们还特别注重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对房地产开发领域常见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绘制《房地产开发建设流程图》,编写《房地产开发流程指引》,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若干措施》,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防范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徐华忠说。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工程、保障城镇供热质量、破解“办证难”“入驻难”……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满意,这些是河北省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缩影。

下一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抓好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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