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规范户外广告 提升城市品质
2022-01-11 22:06:16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叶恒忠:
为设施设置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均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的规范展开了探索和研究,在此基础上,2019年~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9个地市进行了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试点,极大推进了规范管理工作。这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批准发布行业标准《技术标准》,为户外广告和招牌在设施的技术层面和设置的指导层面上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即将在3月1日实施的《技术标准》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设施的基本规定进一步突出了规划引领。例如“3.0.3”规定,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满足城市设计和相关规划的要求,应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应编制符合当地城市特色与风貌的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明确城市不同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多年来,厦门市始终坚持规划引领,先后编制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规划和导则,编制了10条城市主要道路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对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提升设置品质起到了重要作用。“3.0.9”中提到了不应设置的10种情形,其中,不应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对城市视觉空间和广告设施运行安全十分有利。

二是设置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强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4.1.7”中明确,沿街门店不宜设置滚动走字屏电子显示装置户外广告设施。如需设置,应设置在底层建筑物门楣部位,高度不应超过0.4米,长度不应大于10米且不应超过门面宽度。厦门市曾经普遍出现商家设置在门楣上的滚动走字屏,大小颜色亮度不一,有些还破损,对城市视觉环境造成负面影响。2021年,全市组织开展全面清理整治,拆除滚动走字屏1000余块。同时,对确需设置的明确了设置标准,发挥滚动走字屏在社区、派出所、学校、医院等场所公益宣传的作用。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5.1.3”明确,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在建筑2层、3层的,只能在自身沿街外立面范围内设置1块招牌,为厦门市规范2层、3层招牌设置提供了标准依据。

三是设施设置的运行管理进一步确保了安全性。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的安全十分重要。“10.1.2”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在设置期内,应每年进行安全检测。户外招牌设施在设置期内,宜每年进行安全检测。明确了检测次数,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大型招牌,设置时间过久,特别是极端天气多发,如不及时维护保养,也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这几年,相关事故大多是大型招牌脱落造成的。“10.3.2”对安全检测的项目进行了明确,主要是基础、构架及连接、面板及围护、结构防腐、电气及照明、防雷接地等。在日常管理中,我们一般比较重视钢结构的安全检测,对电气及照明以及防雷等检测较少,今后要加强这些项目的检测。

下一步,厦门市将认真学习领会好《技术标准》,对照《技术标准》,及时修订和完善《厦门市户外广告及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条款和规定,坚决执行好《技术标准》,坚持安全至上理念,不断规范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确保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美观。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冯增军:
为各地实施规范化、精细化和全周期管理提供了依据

近日新发布的《技术标准》对地方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是该标准积极应对目前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从国家层面建立起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的基本规则,为各地实施规范化、精细化和全周期管理提供依据。

二是该标准条文全方位突出了安全的重要地位,进一步补充细化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方面规定。例如“3.0.4”中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公共安全、城市风貌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的要求,不应影响车辆、行人安全通行,不应妨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及设施等被依附载体的安全和使用功能”,多角度细化了影响安全的各种情形,为日常审批、设置、管理和执法提供了更直接的依据。

三是该标准在坚持底线约束的同时,更多地突出了包容性。具体条文中更多地使用“宜”代替原标准中的“应”,将原有刚性、一刀切的规定调整为允许特定区域适当突破。这种审慎包容的态度为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结合区域特色实施管理提供了可能,有利于营造多元、丰富、有特色的城市市容环境。

下一步,深圳市将依据《技术标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工作,对《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深圳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进行修订,将《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在城市管理具体工作中。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晓晖:
立意更加前瞻高远、内容更加系统全面、规定更加具体细致

相比原行业标准《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立意更加前瞻高远、内容更加系统全面、规定更加具体细致。学习、宣传、落实好该标准,对于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该标准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是强化安全管理标准,更加关注“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技术标准》对户外广告招牌的材料选用、结构设计、施工及验收等做出详尽规定,尤其对涉及安全的检查项目、内容、频次等规定操作性很强,必将极大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二是明确户外招牌设置标准,更加适应发展实际。《技术标准》增加“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专章,明确户外招牌的定义和设置标准等,彻底解决了以往户外招牌设施管理没有行业标准可依的突出问题,必将极大提升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工作管理水平。

三是聚焦精细化,更加满足多样化需求。《技术标准》多采用“不应”“不宜”等表述,相比《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的“禁止”“严禁”等,更具弹性和张力;尤其是突出需求侧,作出分门别类的规定。例如,24小时营业服务、临街人行道宽度小于2.5米、商业街区的商户可增设1块小型侧招等,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下一步,青岛市将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学习和落实好《技术标准》的新要求,深入开展“增品提质”行动,扎实做好“美的文章”,打造靓丽城市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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