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埋头苦干 勇毅前行 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一)
2022-01-23 13:41:53

关键词: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省级统筹作用,积极建立分级、分区、分类相结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进行工作部署

研究制定《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强化用地政策、建筑更新利用、简化审批程序、综合执法、完善技术标准、培育古建技艺非遗传承人等方面的政策支撑,完善全域普查认定与分类保护修缮、保护对象指定申报、监督巡查及名录退出等方面的保护管理要求。加强部门协同,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文物、宣传等部门强化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考核机制,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纳入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测评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责任追究及公益诉讼。

分级落实重点任务

省级层面主要负责编制落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统筹分区保护,突出保护传承弘扬徽文化(新安江文化)、长江文化、淮河文化、大运河文化、红色文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十四五”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加强对不同区域、流域以及平原、丘陵、山地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差异化保护利用。衔接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皖北“四化同步”,延续城乡人文环境和生活场景。市县层面主要负责编制落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健全保护对象确定机制,促进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滁州市已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

持续扩充保护名录

充分发挥建筑、文物、规划等各领域专家作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资源调查,发掘潜在保护对象。全省现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1个,覆盖13个市,其中历史文化名城15个、历史文化名镇21个、历史文化名村45个。2021年,推荐黟县等5个城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现场调研,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现场复核及论证评估。2019年以来,全省历史文化街区新增26片,市县政府公布历史建筑新增4580处。歙县认定公布了2976处历史建筑。

推动区域整体保护

开展皖南区域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编制试点,以徽派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环境资源保护为核心,统筹皖南区域历史聚落、自然景观等点状资源,河网水道、古驿道等线状资源,文化区域、文化单元等面状资源保护利用,建立区域性、体系化的历史文化资源网络。指导黄山市结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国试点,编制《黄山市市域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全面挖掘历史建筑资源价值,细研分布特征,科学分级分类,探索区域历史建筑点、线、群的系统协同利用,形成歙县府衙历史文化街区、祁门东街历史文化街区等保护利用范例。

支持开展活化利用

支持黄山市实施“百村千幢”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探索“委托管理”“多业并举”等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模式,由社会资金负责维修、由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古建筑保护利用,主要用于文化创意、展示交流等。黟县采用委托管理方式,由南京先锋书店有限公司利用碧山汪氏祠堂打造文创产品新业态“碧山书局”;围绕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打造民宿、研学等19种新兴业态,逐步形成以西递、宏村、南屏、碧山、塔川、龙江、美溪、柯村8个民宿群为代表的近千家民宿。安庆市将倒扒狮街36号、60号的历史建筑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黄梅戏相结合,定期组织开展传统节庆活动、文化年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主题活动,以新闻报道、纪录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成为倒扒狮历史文化街区展示和传承传统文化的平台。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自2016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支持实施了185个保护项目。如支持黄山市开展了5期徽派建筑数据库建设,共录入26个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8583处建筑基本信息,实现了文字、图片、点云数据、三维倾斜摄影数据等多源数据管理。支持黟县开展历史城区复兴试点,统筹古城保护、文化传承、业态复兴、活力提升,鼓励民间力量参与,依托古街巷、古建筑等文化遗产元素植入多彩业态,利用丰富非遗资源,打造“黟县百工”非遗展示区,徽州古城、传统村落和1000余幢单体古建筑得到保护利用,带动地方财政累计投入超10亿元。歙县徽州府衙修复工程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公布实施《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政策法规,明确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保护责任,持续推进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宅、祠堂、牌坊、书院、楼、台、亭、阁等的保护利用。2019年至2021年,省政府连续3年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纳入对各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建筑全域普查、保护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探索建立历史文化名城省级评估机制,2021年对10个省级名城全面开展评估工作,以评估促保护。亳州市经过名城评估后,增设了名城保护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带动所辖省级名城相应成立保护机构,形成多级联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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