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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吕世明:通过立法破除“障碍” 打造无忧宜居环境
2022-03-10 10:03:29    作者:王晓霞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人文温度的体现,也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热切关注的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吕世明每年的议案都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今年,他再次呼吁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完善立法推动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信用制度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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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提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一系列目标措施,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经全面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数字中国、老龄工作、信息化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规划。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无障碍环境的需求逐渐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无障碍环境建设迫切需要高质量发展。

调研考察、参观学习……吕世明摇着轮椅,了解全国身处各类障碍情境中群体的心声。他认为,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相比,当前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他表示,当前无障碍设施覆盖率不高,信息交流无障碍发展滞后,社会服务无障碍还比较薄弱。无障碍环境建设不充分、不平衡、不系统,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整体发展水平和效能。无障碍设施质量不高、不达标、不合格、不好用的现象较多。无障碍环境建设机制、建设环节、审查环节、使用环节等存在不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标准体系有待完善,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标准的规范效力比较差,缺乏有效监管,实施中形同虚设。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吕世明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持续加深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广泛实践,现有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法规反映客观规律和群众意愿不够,无障碍环境法治建设法律法规与时代发展脱节,相关规定缺乏有效衔接,规定不系统,呈零散、碎片化状态,一些重要法律还未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内容,我国无障碍环境法治建设亟待加强。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历时十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距离与时俱进的实践尚有差距,很多规定因为是原则性、倡导性要求,导致内容有所缺项、前瞻性不足,使得无障碍信息交流滞后,亟须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等工作,整合并形成系统完善的专门法律,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奠定基础,为法律相互衔接提供依据支持。

此外,部分公众对无障碍环境的认识不够深入,理念有偏差、意识不够强,认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只是为残疾人等少数人服务的,没有认识到无障碍环境的基础性、通用性、普惠性和广泛受益性。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经过3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十年来,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经具备广泛的实践基础和坚实的立法基础。”吕世明认为。

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形成了一些很好的实践成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雄安新区、大兴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项目可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立法提供实践基础。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无障碍设施建设拓展到无障碍环境全面领域,从公共领域延伸到残疾人、老年人家庭,从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扩展到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从残疾人的特需和特惠转变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刚需和普惠,从积极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到积极融入并有力支撑党和国家发展大局。

在法治建设方面,我国已基本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为基础,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骨干,以相关法规政策为支撑,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为补充的法律体系,为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和监督提供了基本的执法依据。地方立法和部门政策为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经验。

为此,吕世明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尽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广泛听取基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相关社会组织、残疾人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了解地方无障碍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取得的经验,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质量和效率,争取今年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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