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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建小区100%配建充电设施
2023-02-15 10:56:09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陈飞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广西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加快推动居民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充电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形成“安全、智能、经济、便捷”的居民小区充电服务模式,为民众创造优良新能源汽车使用条件。

细则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当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将充电设施配建相关要求纳入详细规划,将充电设施配建比例要求纳入新建居民住宅小区规划条件,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在施工图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

既有居民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时,要区分不同车位类型,在公共区域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供全体业主使用,在固定车位建设供居民个人使用的自用充电设施。

细则提出,创新居民小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指导、鼓励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企业或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人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鼓励采用“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

关于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细则明确不同居民小区类型和充电设施类型,按照不同方式推进建设、强化管理。既有居民小区公用桩,按照“统建统管”“统建统营”原则,推广应用智能有序充电。既有居民小区自用桩,按照“统建统管”模式开展干线电缆等供电设施改造,提供自用桩安装与维护管理一体化服务,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取服务费用。

针对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细则规定,按照“谁所有,谁负责”原则,居民自用充电设施由所有权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电设施生产(销售)企业或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对其承诺质保期内的充电设施质量安全负责;物业服务人应加强日常巡视,并设立居民小区微型消防站,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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