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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印发通知 规范限价房交易标准
2023-05-15 11:07:24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陈飞燕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存量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转完全产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以下简称限价房)交易及产权转换等问题提供了具体解决办法。《通知》明确,限价房为有限产权,未转为完全产权前不得上市交易。

限价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最高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限制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通知》规定,限价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可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相关价款,转为完全产权后,可上市交易。

《通知》明确,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限价房购房人不得购买其他住房。因继承、赠与、离婚析产、法院判决或裁定等非购买方式取得他处住房,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存量住房平均交易价格20%的比例,缴纳相关价款,转为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其他住房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特殊情况也可以特殊处理。按照《通知》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经济特别困难需要将限价房提前上市交易的,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的,可以不受规定的上市交易年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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