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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2020-03-31 16:57:13来源:中国建设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成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1名委员,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成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和2019年计划及增值收益分配预案》、《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租房提取限额的审议事项》、《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执行标准的审议事项》、《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2018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为成都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11个内设机构、20个管理部、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498人,其中在编154人、非在编344人。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分中心”)、四川石油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石油分中心”)加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牌子,独立运作。省级分中心设7个科,从业人员48人,其中在编26人、非在编22人。石油分中心设3个科,从业人员16人,均为在编人员。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15631家,实缴单位64468家,净增单位10951家;新开户职工55.06万人,实缴职工361.78万人,净增职工22.88万人;缴存额514.28亿元,同比增长13.87%。2019年年末,缴存总额3471.40亿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7.39%;缴存余额1375.87亿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6.6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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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318.10亿元,同比增长6.38%;占当年缴存额的61.85%,比上年减少4.36个百分点。2019年年末,提取总额2095.52亿元,比上年年末增加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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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5万笔238.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43%、66.3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7万笔211.08亿元,省级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7万笔27.41亿元,石油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5笔0.39亿元。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8.78亿元。其中,市中心94.84亿元,省级分中心13.82亿元,石油分中心0.12亿元。

2019年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78万笔1695.28亿元,贷款余额1062.25亿元,分别比上年年末增加10.61%、16.40%、13.9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21%,比上年年末减少1.8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4家,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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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19年,无新增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项目贷款余额。历史累计发放项目贷款8.98亿元。

●(四)购买国债

2019年,未购买国债,无国债余额。

●(五)融资

2019年,无新增融资,无融资余额,历史累计融资总额34.00亿元。

●(六)资金存储

2019年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33.10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8.00亿元,1年以上定期249.4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5.58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

2019年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21%,比上年年末减少1.8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19年,业务收入419189.30万元,同比增长18.34%。其中,市中心355434.90万元,省级分中心53230.83万元,石油分中心10523.57万元;存款利息90881.0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28274.97万元,其他33.32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19年,业务支出206046.55万元,同比增长16.76%。其中,市中心173569.27万元,省级分中心27320.15万元,石油分中心5157.13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92776.45万元,归集手续费210.3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676.44万元,个人贷款担保费5275.59万元,公转商贷款贴息100.76万元,其他6.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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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值收益

2019年,增值收益213142.75万元,同比增长19.91%。其中,市中心181865.63万元,省级分中心25910.68万元,石油分中心5366.44万元;增值收益率1.67%,比上年增加0.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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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值收益分配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315.0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234.1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7593.54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268.4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073.7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132428.92万元,省级分中心上缴财政7644.81万元。

2019年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32731.0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1962.2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920397.56万元,省级分中心提取66324.80万元,石油分中心提取15239.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8107.28万元,同比下降0.70%。其中,人员经费11617.70万元,公用经费2141.74万元,专项经费4347.8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423.8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0927.65万元、1933.21万元、3562.97万元;省级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83.4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90.05万元、208.53万元、784.87万元;石油分中心管理费用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负担。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88.74万元,逾期率0.08‰。其中,市中心0.08‰,省级分中心0.09‰,石油分中心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计提:市中心按当年新增个人贷款余额的1%提取,省级分中心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石油分中心按年度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7315.03万元,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9243.03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16%,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9年年末,试点项目贷款均已还清,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2019年年末,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488.0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20.46%、6.75%和13.87%。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62%,国有企业占2.78%,城镇集体企业占0.32%,外商投资企业占1.3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7.9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0%,其他占4.9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01%,国有企业占11.48%,城镇集体企业占0.45%,外商投资企业占7.3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6.7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9%,其他占5.19%;中、低收入占94.11%,高收入占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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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9%,国有企业占5.04%,城镇集体企业占0.10%,外商投资企业占9.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1.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0%,其他占5.03%;中、低收入占98.74%,高收入占1.26%。

●(二)提取业务

2019年,111.7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8.1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1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9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93%,租赁住房占2.3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8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1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6%,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及其他占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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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8.72%,高收入占11.28%。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

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81.1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3.62%,比上年年末增加0.1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16589.6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85%,90~144(含)平方米占64.87%,144平方米以上占8.28%。购买新房占73.3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9%),购买二手房占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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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5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4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4.66%,30岁~40岁(含)占40.80%,40岁~50岁(含)占12.37%,50岁以上占2.17%;首次申请贷款占92.40%,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60%;中、低收入占89.79%,高收入占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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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异地贷款

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3752笔182926.90万元。2019年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11029.4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84356.8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19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100.76万元。2019年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19笔13352.20万元,累计贴息306.62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19年年末,累计试点项目7个,贷款额度8.98亿元,建筑面积76.85万平方米,可解决12945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7个试点项目贷款本息均已全部还清。

●(四)住房贡献率

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65%,比上年增加12.5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市中心机构及职能无调整。省级分中心增设内设机构客户服务科。石油分中心因机构整合增设内设机构信息综合科。

市中心、省级分中心和石油分中心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缴存方面:印发了《关于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关于民营企业缓缴降比业务办理具体要求的通知》、《关于做好军队文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提取方面:修订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了《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调整了租房提取政策标准,支持“同城化”区域异地购房提取,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

贷款方面:修订了《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印发了《关于“天府英才卡”A卡持卡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调整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通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再交易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项的通知》。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市中心:一是积极推进要件瘦身、流程简化。通过推行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扩大与人社、民政、银行等跨部门数据共享等措施,实现全部21项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批要件从62项减少到39项,其中11种具体提取情形实现了“零”业务证明材料。全面推行贷款业务自办和集中审批,实现了贷款业务全域、全时通办。二是扩大在线服务项目,实现在线面签、密码重置、公积金联名卡签约或解绑业务以及无备案租房提取和离退休提取等功能上线应用。三是深度融入省市“网办”平台,顺利接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首家建成“部门旗舰店”,31项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可申请率达到100%;深化与天府市民云平台合作,实现7个新增服务功能上线运行,入驻功能总数达13个。四是持续改善窗口服务环境,完成了城中、双流、龙泉驿、温江、郫都5个服务大厅标准化改造。通过窗口服务规范化、实时排号引导、增设便民设施等措施,切实增强群众办事体验感。

省级分中心:一是持续巩固提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业务成效,率先在平台中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互查功能和单位用户业务办理功能。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理和全程网办比例分别达100%和80%。三是深化大数据创新运用,实现个税抵扣信息查询。四是持续打造“智慧公积金”,多渠道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线上查询,新增网上业务办理人脸识别认证等功能。五是优化服务模式,在实现午间“延时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歩开展周六“延时服务”;新增社保卡、银行一类储蓄卡业务办理功能;增设大厅服务评价系统,及时了解群众满意度和合理化意见;及时回复各渠道咨询、意见1500余条。六是积极拓展公积金增值服务,扩大“惠民贷”合作银行范围,并在全省首家实现线上支持合作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业务,助推普惠金融。七是成立专门的综合服务运营管理部门客户服务科,使服务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石油分中心: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职工提取办理要件和流程,能通过系统核定的,不再要求职工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等复印件;针对油气田一线职工,组织银行到基层现场开展贷款“一站式”服务;实现单位线上缴存业务办理100%,职工在单位之间调动,线上办理100%。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完成人脸识别和动态密码功能开发及上线使用。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市中心:一是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完成成都中心端接入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的整体架构设计以及数据采集程序的开发并上线运行。二是进一步巩固贯标成果,启动了数据治理工作,进行了系统的数据采集优化,完成了部分单位基本信息的更正更新、补录完成了部分缴存职工的基本信息、贷款担保信息等, 制定了数据标准。三是优化和完善信息系统功能,完成缴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租房提取和贷款业务模式调整功能开发。四是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和防护。完成数据脱敏系统部署,完成中心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备案、信息系统渗透测试、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同城灾备数据恢复等安全保障工作。

省级分中心:一是升级核心业务系统,全面打造核心业务系统功能,清理完善历史数据,有效提升业务处理及财务核算能力。二是进一步升级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拓展网上办理渠道,扩展网上业务办理覆盖面,提高网上业务办结率。三是加强信息安全建设,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评测,优化硬件运行环境,完成硬件集群部署。

石油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将合作银行全部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结算应用系统。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中心:获得“全省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四川省五四红旗团委”(川青发〔2019〕3号)、“2019年度全市网络理政工作先进集体”(成办发〔2020〕7号)、“‘天府市民云’2019年度十佳市民口碑服务”、“‘蓉城先锋·党员示范行动’示范单位”(成组办〔2019〕51号)、“2019年度成都信用创建先进单位”(成信协〔2019〕21号)荣誉称号。城中服务部获得“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中青联发〔2019〕5号)、“2019年度成都市工人先锋号”(成工办发〔2019〕25号)、“‘蓉城先锋·党员示范行动’示范团队”(成组办〔2019〕51号)荣誉称号,城西服务部、城南服务部获得“2019年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青年文明号”(成青联发〔2019〕9号)荣誉称号,都江堰服务部获得“四川省巾帼文明岗”称号(川妇字〔2019〕55号)。4名职工分别获得“2019年度成都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改革创新先进个人”(成委〔2019〕466号)、“2019年度全市网络理政工作先进个人”(成办发〔2020〕7号)、“‘蓉城先锋·党员示范行动’示范标兵”(成组办〔2019〕51号)、“全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明星”荣誉称号。

省级分中心:荣获“省级机关文明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绩效考核一等奖”、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绩效管理先进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成效奖”、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先进职工之家”、省直机关工委“我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献言献策—金点子征集活动”三等奖等荣誉。2018年省级部门决算工作受财政厅通报表扬。

石油分中心:荣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市中心:2019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为进行行政处罚11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9件。

省级分中心及石油分中心:无。

●(七)当年无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八)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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