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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出台
2019-04-18 13:16:2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林涛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出台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适用于全市市、区、街各级城管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

“十不准”行为包括不准着制服时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准着制服时挽肩搭背、嬉笑打闹;不准工作时间抽烟、喝酒、吃零食等。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此开通了社会监督渠道,市民若发现城管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有发生“十不准”禁止的行为,可通过随手拍记录下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可能涉及“十不准”行为的线索及舆情,城管部门将迅速介入调查处理,一经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018年,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全市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强化对基层队伍队容风纪、文明执法、办案质量的监督指导,组建“正风肃纪”纠察队伍,全年对区街执法队开展16次纠察行动,通报问题37起,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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