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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自律规范 促进分类管理——广州物业管理行业自觉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2019-05-08 11:29:25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 鲁军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可以有效改善城市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2011年4月,《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正式颁布;2018年7月,《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施行;2018年11月14日,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布《广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律规范》,促进行业自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

小区的垃圾分类效果不理想,一方面是人们缺乏垃圾分类知识,不知道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如何分类;另一方面是居民清楚垃圾分类知识但分类处理意识淡薄,嫌麻烦不愿分类收集或不愿投放至指定分类垃圾桶。

第二,缺乏动力机制,垃圾分类管理参与度和持续性低。

首先是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自主性和自愿性不强,其次是企业参与动力不足。垃圾分类需要持续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物业企业作为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愿意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但目前政府对物业企业缺乏更有效的政策红利与激励,物业企业作为微利企业,特别是对于中小型物业企业,难以支撑长期有效投入。

第三,收运处理体系不完善。

垃圾分类的市场化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不同类别垃圾由不同政府部门管理,如再生资源由商务和供销部门管理,工业垃圾和有害垃圾由环保部门管理,农业垃圾由农业部门管理,生活垃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体制分割导致垃圾管理不到位。

多举措保障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第一,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机制。

建立完善法律机制、运营机制、补贴机制,处理好政府、街道、居民、物业企业等多个相关方的权责关系,充分调动居民和物业企业的自主性和自愿性,推动垃圾分类工程持续发展。加强垃圾分类及分类处理监管。激励居民、物业企业自觉自愿地开展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

第二,宣传教育是先导,培训指导是基础。

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企业要因地制宜,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社区)的创建工作。结合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等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加强对《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居住小区(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法制宣传,引导居民承担源头减量、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缴纳排放费等责任与义务,履行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的监督义务,逐步形成自觉、自愿、主动与合适排放垃圾的生产生活习惯。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分类知识普及率和居民参与率,引导居民从源头上开展垃圾分类,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从源头提高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意识,切实提高居民参与热情和有效分拣率,使垃圾分类逐渐成为居民的自觉和习惯性行为,提升分类工作整体效能。

政府方面可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强化面上宣传,积极与媒体协作,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抓好分级分层培训,开展“一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市民论坛、广场咨询、现场交流和参观教育基地,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明确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意义。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编印适于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生活垃圾分类漫画册》、《垃圾分类知识读本》。

第三,多方合力,社区、物业企业、居民共建环保社区。

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先行,号召小区里的退休干部职工、热心人士,成立小区垃圾分类大使队伍。通过系列培训,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引导居民了解垃圾分类、支持垃圾分类、参与垃圾分类,帮助居民做好垃圾分类。

通过微信、电话、小区APP网络平台等下单,提供上门回收可回收垃圾服务。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可换取“环保金”,在线下指定商店或线上APP换取日常生活用品,为老人、年轻人提供便利,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政府对主动并持续参与小区垃圾分类服务建设的物业企业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各街道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社区评选活动,物业企业助力在管小区获评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该物业企业在广州市物业管理体系中的信用评分可获得相应加分。鼓励更多物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环保事业建设。

第四,强化垃圾的物质利用是保障。

利用现有工业产能强化资源回收利用。加速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加强餐厨垃圾等易腐有机垃圾的分类处理。创新体制和商业模式,重视利益的驱动作用,优化资源配置,融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和产品生产,完善垃圾物质利用的财政补贴机制,理顺物质利用流程及产业链,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促进垃圾收运、回收、物质利用多元化和市场化,切实加强垃圾的物质利用,促进垃圾分类。

第五,改善垃圾储运形式是重要环节。

设立大件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中心和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中心,使这两种垃圾能够就近处理。在自有处理场所和分类收运车队基础上,设立大件垃圾收集点、园林绿化收集点、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餐厨垃圾收运吊装点,设立餐厨垃圾收运线路,形成“大分流细分类”的垃圾分类收运模式。对一些体积大的垃圾,应该压缩后进行储运。对垃圾回收车进行分隔式改造,分类装载垃圾。充分发挥原有垃圾回收渠道的作用,将可再生利用的垃圾转卖到企业。另外,建立垃圾回收队伍,或由厂家直接回收,实现多渠道回收,引入价格和服务的竞争机制,以此提高垃圾回收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垃圾的回收率。

在统一垃圾分类标准的基础上,开展垃圾分类“实名制”(“实户制”),即在厨房垃圾专用袋上贴上住户家庭门牌号码,对居民垃圾分类情况进行公示、监督。试用“编码垃圾袋”,即在每户的厨房垃圾袋上印刷条型码,利用数字技术对分类质量进行追踪指导和监管。试点“垃圾不落地”,即在有条件的小区,取消垃圾桶,居民在早晚规定时段内直接投放垃圾进入分类收集车,这些举措将极大地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第六,考核监督是手段。

建立物业企业、商业等各行业评价考核标准,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垃圾分类“月考季考”,考核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体制机制建设、示范片区建设、设施建设、分类作业、组织动员、教育工作、公共机构、宣传工作、信息报送等方面的情况。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分类收运管理规定的环卫工人、物业管理人员、保洁公司职工等进行劝诫、责令整改和处罚等。

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其成效并不局限于一个时间段,“坚持”是垃圾分类达成目标的根本。政府应将垃圾分类作为长期工作重点抓,通过长期坚持和不懈努力,深化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树立公众对“垃圾分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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