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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实行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差异化管理 延期交楼开发商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9-05-29 10:54:57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刘有雄

本报讯 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差异化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实行差异化管理模式,以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让市民买房更有保障。

围绕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模式,《通知》提出,依托“东莞市房地产企业诚信联盟”(以下简称“诚信联盟”)平台,建立基于承诺制和企业信用的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差异化管理体系,并完善相关扶优罚劣措施。其中,扶优政策主要体现在对加入诚信联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强化差异化管理,简化申请资料和审批流程,在保障预售商品房顺利完工交付的前提下,尽量盘活企业预售资金,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根据《通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根据企业在东莞经营规模、履约守信等情况,对其商品房预售款使用实行A、B、C三级差异化管理。其中,对自愿加入“诚信联盟”(使用认购书范本)、承诺诚信守法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A、B级监管,并享受相关扶优政策。《通知》同时规定,A、B级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旦发生违法违规失信经营行为,将无法享受相关扶优政策待遇,被列入C级实行重点监管。实行C级重点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拖欠工程款、工程停工、延期交楼等不稳定因素及违法违规销售行为未能妥善解决的,将被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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