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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出台办法强化“门前三包”责任
2019-06-17 13:28:2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郑敏

本报讯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打造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江西省上饶市制定出台《上饶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计18条,明确了“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以及具体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日常管理部门,阐述了具体要求,划分了责任人和责任区域,构建了工作机制,建立了检查考评制度以及奖惩规定。

“门前三包”责任指按照“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要求,对城市市容环境承担相关管理责任。《办法》明确该市城市管理部门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一起,对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以及相关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组织责任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按照《办法》,临街建(构)筑物(含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是“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人所有、管理或使用建(构)筑物临街的地面、墙面和空间周边环境是“门前三包”责任区。

《办法》明确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考评制度,对成绩突出的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处罚并作为其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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