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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实创新 提升效能 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2019-06-17 13:29:11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江苏省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峰

去年以来,江苏省南通市出台了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努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突出问题,初步建立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具有南通特色的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实现了城市管理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品质得到了明显提升。

以理顺管理体制为切入点,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建立健全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办)牵头、市各相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县(市、区)负总责、镇(街道)主抓、社区自治、市民群众自觉参与的“两级政府、四级管理”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体制。根据改革要求,在市、县(市、区)两级均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城市管理综合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的高位协调机构。镇(街道)参照市、县(市、区)两级做法,充分发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属地城市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以推进综合执法为着力点,解决“职能散”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全部集中到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市级层面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全部划转市城市管理局,暂时实行市一级执法,并将按照“成熟一项、调整一项”的原则,将行政处罚权逐步下放崇川区、港闸区行使,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由83项增加到704项。通州区及各县(市,除海安市以外)相继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执法,通州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由88项增加到662项;如皋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由202项增加到770项;如东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由140项增加到791项;海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由65项增加到661项;启东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由116项增加到751项。

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点,解决“队伍弱”的问题。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规定要求,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标准,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出台《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南通市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执法队伍、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出台《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出台《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制式服装穿着、标志标识佩戴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

以创新治理方式为支撑点,解决“不精细”的问题。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道)、社区管理网络,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实现城市管理网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的有效融合。建立城市管理社区工作站,推行1名执法队员、1名协管员、3名市容秩序管理员以及N名城市管理志愿者的“1+1+3+N”人员配置模式,建立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扁平化、常态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机制。加强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城市管理志愿者市级总队、县(市、区)大队、镇(街道)中队、村(社区)服务站的四级志愿服务网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在全市已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在繁华商业街、农贸市场、医院、学校等城市管理重点区域,增设一批视频监控点,扩大城市管理可视可控范围。

以街道执法模式创新为突破点,解决“基层活”的问题。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南通市在崇川区、港闸区街道办事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实施与基层管理关系密切、现有力量和能力能够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建立健全基层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升执法监管末梢的反应能力,真正做到执法重心下移,有效破解一批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的城市管理难点顽症。去年以来,市区拆除新增违建27.48万平方米、存量违建40.42万平方米;12319平台共受理立案各类问题14.7万件、结案14.5万件,结案率达98.6%,已结案案件群众满意率达99.9%;市区共取缔流动烧烤摊点400多个,行政处罚300多起,劝说进店经营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34家,市容市貌得到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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