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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广西风貌特色 提升桂林城市品质
2019-10-11 11:12:54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如下总体目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创新城市管理服务,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在三亚市“城市双修”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决策部署,桂林市成为国家第二批、广西首个“城市双修”试点城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桂林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市双修”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领导多次对桂林市“城市双修”工作作出指示,桂林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城市双修”工作,保证了“城市双修”工作的有序开展。

压实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实施

扎实细致,做好问题调查评估。现阶段桂林市生态环境最突出的问题为:城市和区域生态关系失调,城市空间侵占严重;城市生态功能退化,生态多样性降低;城市园林绿地总量不足,城市生态环境总量超载。针对上述的现实问题,桂林市把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宏观、中观、微观各个层面,采取综合系统的应对策略和实施途径。

抓好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在做好调查评估、准确掌握桂林市目前与“城市双修”相关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桂林市及时编制了城市双修的相关规划,在工作实践中,采取“生态修复、城市修补的总体规划+各专项修补规划”的方式进行规划编制,即建立"1+N"的规划方法,科学制定规划。

明确分工,扎实推进项目实施。桂林市实施了八大类共计39个项目的“城市双修”示范项目(事项)。其中生态修复有三大类,分别是漓江岸线(城市段)生态保护、水体修复、山体修复,共计10个项目(事项);城市修补有五大类,分别是城市绿化提升及旅游慢行绿道建设、城市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广告牌匾和亭棚整治、加大违法建筑打击力度,共计29个项目(事项)。桂林市还成立了生态修复、城市绿化提升及旅游慢行绿道建设、城市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广告牌匾和亭棚整治、违法建筑清理整治等专项工作小组,涉及牵头单位20个。各专项工作组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城市双修”工作进展顺利。

改革措施连发,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桂林市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已开展环境卫生巡查155次;巡查开山采石点440处(次)、毁林种果点45处(次)、非法挖砂点37处(次)、乱搭建125处、乱经营行为56起、乱养行为48起;开展各类整治行动66次,制止开山采石行为4起、违法挖砂行为2起;抽查排筏50余张次,收缴查扣违规排筏18张,对城市段55张照相排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整治。

扎实抓好山体修复。2017年年底,阳朔县、灵川县已全面完成19个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复绿面积1833.6亩。建成区内完成佳兴采石场复绿面积8.88万平方米,铁山东区山体复绿面积18100平方米,临桂中心公园山体复绿面积5750平方米。

城市绿化提升及旅游慢行绿道建设稳步推进。桂林市临桂新区市民广场已建成并对外开放,山水公园完成状元桥、状元桥西侧(南面)、大草坪和西大门入口广场及周边绿化景观工程;漓江东岸百里生态示范带各项目均已开始实施;推进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旅游休闲慢行绿道和漓江沿岸(城市段)慢行绿道建设工作已启动,部分项目已开工;深入实施“花化、彩化、美化、亮化”工程,累计换种地栽花共计346万余盆。

城市建筑风貌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推进。《桂林市城市风貌专项规划-色彩专项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已被批复,桂林市14个特色街区改造项目已有11个完工,完成投资5.61亿元;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片区改造,完成房屋外立面改造面积约28.3万平方米。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工作逐步启动。桂林市已完成《靖江王府片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街区保护与活化利用规划》的编制和靖江王府一期维修工程,正在实施靖江王府二期维修工程;完成了马君武墓、章亚若墓、李济深故居、黄旭初故居等维修布展及环境整治工作,还实施了王城片区历史文化旅游休闲街区立面改造一期工程,完成改造面积约25.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42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龙门大桥新建工程、漓江桥扩建工程、福利路工程、香江立交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通车,城市道路“白改黑”二期工程、东二环路整修工程、漓江城市段沿岸景观亮化工程已完工,万福东路工程、人行天桥项目基本完工;2017年以来,共开展了100多次市容整治行动,先后拆除了各类广告11200块,面积约9万平方米。

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大力开展“两违”建筑清理整治行动,自2017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拆除“两违”建筑500万平方米。通过执法重心下移,明确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查处职能全部由市规划局委托各城区城管大队负责查处。叠彩区国奥城、七星区新生街、和平万达等一批重点项目用地,人防、园林、铁路等重点敏感区域“两违”清理整治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抓住改革重点,做好“城市双修”

城市建设,规划先行。“城市双修”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多,抓好规划、抓好顶层设计尤为重要。为此,桂林市组织编制了一系列相关规划,为“城市双修”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科学的规划依据,确保了项目按既定目标、分步骤稳步推进。

建立机制是抓好“城市双修”工作的重要环节。“城市双修”工作涉及八大类、39个项目,以及财政、国土、林业、规划、园林等十几个部门,不是哪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完成的,没有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就无法保障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为此,桂林市建立了定期例会、信息报送、资金保障、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时限要求等,工作分工明明白白、责任落实清清楚楚。通过这些途径,统筹协调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保证了工作顺利推进。

落实资金是抓好“城市双修”工作的重要保障。资金保障是项目建设的关键。为顺利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桂林市委、市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和城区将“城市双修”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在保证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市、县(区)两级主动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投入资金到“城市双修”示范项目建设。同时,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各有关单位和城区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的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互惠互利参与“城市双修”示范项目建设,为“城市双修”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帮助下,共筹措“城市双修”资金近110亿元,完成了山体修复、水体治理及修复、完善基础设施、出行条件改善、老旧城区改造、历史文化保护与修复和城市风貌建设等各类项目近40个,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桂林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在建成区截污工程中积累了干流支流协同治理的经验;在老旧小区分流工程中积累了地下与地上同时改造的经验;在污水系统完善工程中推动厂、站、网一体化管理;在乡村环境治理中,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在两江四湖水系工程中,高度注重人居环境质量改善等等。这不仅使桂林市“城市双修”试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还把“城市双修”的理念贯穿到桂林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对桂林市城市规划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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