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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建闻 | 南京: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
2019-11-08 09:49:44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牛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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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南京市委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出台《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商品住房优先供应对象共有七类,包括: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经南京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

其中,前六类人才须同时符合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要求。以上供应对象不限户籍,包含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

《办法》还规定,全市可售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每批次供应房源为本次申请上市销售量的20%—30%,具体数量由开发企业根据人才需求,在项目销售方案中明确。

具体而言,南京市房产部门根据项目开盘计划,在“南京市人才安居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即将开盘的商品住房信息和服务专员联系方式,人才凭《人才购房证明》到项目现场报名登记,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按照“人才优先,过程公开”的原则,根据公示的销售方案,组织人才和其他购房人同步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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