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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践行执法“五大理念” 打造服务型规划执法队伍
2019-11-21 10:08:47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刘洪军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密联系实际,创新“服务+执法”模式,深入贯彻执行“721工作法”,通过践行“为民执法、科学执法、效能执法、阳光执法、廉洁执法”新理念,打响规划执法服务水平提升攻坚战,找准坐标定位和目标导向,奋力打造服务型规划执法队伍。

坚持“为民执法” 提高服务水平

牢固树立执法服务意识,坚持将为民服务与强化执法监管有机结合,实现从“事后监管”到“提前介入”、从“被动执法”到“主动对接”的转变。

通过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向建设企业了解需求,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有效减少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做到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解企业所难,为建设单位把好依法建设、按图施工这道关,切实维护城市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执法的严肃性。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不枉不纵,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理性文明执法,努力做到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积极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坚持“科学执法” 增强法制意识

深入推动规划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促进科学发展。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促进管理对象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执法流程,理顺执法职责,从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入手,倒逼执法人员积极学法、规范执法,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习惯,并形成高度自觉。组织岗位练兵,邀请专家授课,定期开展执法办案交流活动,及时破解工作中遇到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借鉴先进执法经验,使规划执法工作逐步实现规范、有序、科学。

坚持“效能执法” 加大监管力度

积极探索创新“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建立定人、定岗、定区域、定职责制度,避免监管“盲区”。

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执法巡查制度、分区负责制度和执法人员AB角制度,制定《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细则》,升级改造现有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办公系统,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组织拉网式执法大检查,梳理发现问题、分析研判症结、明确执法监管重点、把控主要关键环节,对存在的违法建设问题,严格遵循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查处的“三及时”原则,切实提升规划执法效能水平,确保执法监管及时到位。

坚持“阳光执法” 提升执法公信力

坚持“公正、公开”原则,秉持阳光执法、公平正义理念,通过规范执法权、限制裁量权、保障知情权,依法及时公开执法权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相关信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力争做到规划执法行政处罚案件“零上访、零复议、零诉讼、零投诉”。在案件查办中,实行三级会审,构建“立体监督”格局,以透明度增强执法的规范性,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明确不同情形的处罚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通过推进规范执法,构建公正公开透明的阳光执法体系。

坚持“廉洁执法” 树立执法新形象

规划执法工作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关乎经济民生,涉及政府形象,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当前,适逢青岛开展打造“清廉之岛”廉政文化品牌活动之际,该局以此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定期进行党纪条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政准则以及廉政案例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和教育,坚决挺起清正廉洁的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真正建起“防护网”,装好“安全门”,以清正廉洁提升公信度、满意度,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着力打造“廉洁型”执法队伍,切实维护规划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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