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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马路拉链”乱象需加强顶层设计
2019-11-22 09:54:5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程春荣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经纬街道进行“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项目改造,需要将铺设在主干道两侧以及人行道的地下旧管道挖出来,更换新管道。有关部门将供水、供电、供热3个项目分别包给了3家公司,分头进行施工。先是供热项目破土施工,将道路挖开,完成后填平。之后是供水项目,再是供电项目,挖开又填平,填平再挖开。截至目前,被挖开的地段依然没有恢复原状,一片狼藉。对此,周边群众多有诟病。

地下管线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保障市民日常生活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从城市建设整体结构来讲,所有地下管线的铺设都必须符合城市建设的整体规划和要求,并由各个主管部门协作配合才能完成。但现实情况是,由于种种原因制约,各管线单位往往不能同步建设施工,很多单位只顾“自扫门前雪”,于是出现了“想挖就挖,谁也不管谁”、城市道路经常反复开挖的现象。

治理“马路拉链”乱象,需加强顶层设计。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既要统筹兼顾又要“左瞻右顾”,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强制性,规划一旦制定就应成为“高压线”,不因个别领导更替和少数领导意志变化而改变,以遏制管线建设的随意性。另一方面,要建立更加高效统一的管理体制。应按照理顺关系、整合资源、统一标准、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更为重要的是,各地政府应完善顶层设计、聚合部门力量,大力推进综合管廊建设,结束地下管线各自为政、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

另外,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相关部门的问责力度,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拉链”现象。如广东省珠海市专门出台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主次干道或快速干道5年内不得开挖,而大修的此类道路3年内不得开挖。这一做法值得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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