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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和谐 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2019-12-04 10:29:00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近年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增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其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始发阶段、行政系统内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三年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0多件。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鉴于机构调整,案件受理数量稳中有降;二是案件涉及领域较广,涵盖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理等多种类型;三是案情复杂性和办理难度越来越大;四是办案质量逐年提高,经行政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或上访的案件数量逐年减少。结合工作实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抓行政复议工作方面,主要有以下做法:

处理行政复议案件

应立足于民生问题的解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涉及民生的职能多,关系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的事务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开发、房屋质量、物业服务、住房公积金管理、市政公用事业服务等工作稍有处理不慎,都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失。这就要求我们在作出涉及民生的行政行为时要持慎重态度、慎重作为、依法作为。复议机构要切实做好行政纠纷的化解工作,不仅仅只是作出一纸复议决定,而要重在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如张某等342户对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早年作出的拆迁裁决不服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起行政复议。经查,该案表面上为对拆迁裁决行为不服,其背后的利益诉求为对该案涉及地块的旧城改造拆迁不满。案件受理审查中发现:该拆迁地块系某电力小区,位于城市中心繁华地带,生活方便,涉及342户居民,其中大部分为退休职工。尽管政府答应拆迁后原地还原、补偿标准很高,但该小区居民认为:房屋仍然很新,不需要改造,退休后,他们已经在此安居多年,不愿意再换环境,甚至有的居民担心自己年事已高,拆后不能再回来了。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到他们的复议申请后,并未简单地以超过行政复议时效为由不予受理,而是通过与其代表的多次沟通,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同时与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次交谈,最终找到了国家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点,张某等342户自愿撤销了行政复议申请。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需要创新工作方法

案情复杂性和办理难度增大,需要创新工作方法。首先是复议案件的诉求往往表面上比较单一,但是实际上背后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复杂,案件纠结着行政、民事等多重法律关系,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制裁、行政赔偿等一系列错综复杂的事项。其次是协调难。几乎所有复议申请都采取邮件方式递交,使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议机构几乎失去了在受理案件之前进行调解的可能性;有些当事人在复议申请中就提出要求听证审理;大部分申请人都聘请了律师代理复议案件,而律师素质良莠不齐,有的置当事人利益于不顾,片面追求多打官司多收代理费的私利,不配合办案机关,人为增加协调处理难度。还有法律适用难的问题,各种新型案件层出不穷,法律关系复杂,导致准确适用法律的难度加大。

创新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如何在充分考虑安徽省具体民情的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行政纠纷的“柔性解决”,需要更加积极地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办理复议案件中,引入协调、建议函、听证会、告知书等机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细致地听取陈述和申辩,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尽可能让申请人全面了解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和证据。依法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坚持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同时,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问题,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从源头上解决行政纠纷

还要靠依法行政

从已经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所反映出的具体问题来看,基层单位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执法人员行政行为不规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是导致复议申请量上升的直接原因。要减少复议申请,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纠纷,最根本的解决办法是认真实施依法行政。为此,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了以下工作:

着力推动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程序和要求,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意见》、《关于成立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采取五项具体措施:一是明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的工作流程,增加相关处室的参与度,保证办案的时效性;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会商和会签制度,使各处室密切配合,保证复议和应诉案件处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三是建立涉诉行政复议案件判决书厅内传阅制度,起到通报行业焦点问题和动态、利用案例普法教育、监督复议机构依法办案和提高办案质量等作用;四是成立有厅领导及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交案审会研究,进一步保证了复议案件审理的质量;五是保障行政复议和应诉办案经费。

落实建设系统行政复议分析制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分析制度,通过季度、年度分析报告,佐以典型案例指出行业热点,点评行政行为,提出工作建议,印发厅机关和全系统。将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复议案件年度分析情况纳入厅依法行政关注内容。通过对各市级单位提交的年度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使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法监督从模糊定性状态走向定量加定性的科学评判,为建设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

扎实抓好“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研究制定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为做好执法公示、执法记录、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审核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经及时公布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规范了法制审核流程;草拟了《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管理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调查取证指南》《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用语标准》等制度。《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及文书指引正在修改完善中。这些进一步推动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办案规程的规范化、系统化,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纠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案为镜,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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