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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 共同缔造 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0-01-03 10:52:15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惠博文

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推动、业主点单、多元共建、建管并举”,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坚持党建引领

健全组织实施机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8年5月以来,宁波市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调研老旧小区,就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10余次重要批示。宁波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级筹划指导、区级统筹负责、街道社区实施、居民自治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

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一是市级层面,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出台《关于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老旧小区改造建设指南》等政策文件,组织编制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并推进实施。二是区级层面,区(县、市)党委、政府是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对街道办事处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进行指导监督。三是街道层面,作为实施主体,通过“两次表决”组织征集辖区内老旧小区居民改造意愿,确定改造方案;向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提出改造申请,委托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设计、工程预算、施工招投标等;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及决算审核,做好居民筹集工作。四是社区层面,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发动居民和相关单位参与改造各个环节,以及指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

发挥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全市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探索建立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机关党员共同参与的多方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入户调研、宣传动员、答疑解惑、组织实施等工作,有力保障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激发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一员双岗”锋领行动,明确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委“报到”,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多元化的城市社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人才队伍,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协助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等社区工作。

健全群众共建机制

共享美好人居环境

宁波市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初步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区治理体系。

决策共谋,凝聚民意。坚持群众的事让群众商量着办,应用各种线上线下手段,因地制宜搭建小区议事协商平台,从提出改造倡议到商量改造方案均由居民全过程参与。开发了业主投票决策信息系统,通过互联网终端方便居民在线申请改造资格、在线确认改造方案、在线投票决策。江北区贝家边小区改造期间,共召开“睦邻议事会”12期,组织征求意见600余人次,并就停车位设置、车棚改造居民出资方式等问题进行了专题协商。

发展共建,凝聚民力。充分激发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动员居民筹捐资、出劳力。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其中,在鄞州区孔雀小区改造中,800户居民补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占小区居民比例超过90%。江北区槐树社区统筹国家电网和宁波自来水江北公司相关建设资金,用于管网改造。白沙街道居民主动清理长期以来堆放在车棚中的物品,腾出空间改造设置充电桩。

建设共管,凝聚民智。鼓励社区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管理。江北区实施改造的小区均成立了以党员为骨干的居民自治小组。白沙街道选拔优秀党员担任“红管家”,作为骨干力量参与居民自治小组,组织居民破解“僵尸自行车”等顽疾,确保老旧小区改造顺利实施。海曙区安丰社区引导居民、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工、施工方、专业机构“六位一体”协商共管,改造过程中优化小区交通组织,不仅新增400个停车位,还留出了4米宽的消防通道;改造后成立以党员为主体的“车位整治督导小组”,通过巡逻、劝解等方式解决不文明停车等难题。

效果共评,凝聚民声。老旧小区改造效果好不好,由居民来评价。在改造完工后,组织居民对改造效果进行评价和反馈,并根据居民意见,持续推动各项工作改进。鄞州区对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实行“三亮三考”,由群众亮灯亮牌亮剑,以大众点评指数来衡量改造效果。全市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绩效进行评价,由市级财政视评价结果给予“以奖代补”激励。小区居民出资占核定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时,每增加1%,市级资金补助比例增加1%,最高增加10%,以此动员居民出资。

成果共享,凝聚民心。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宁波市老旧小区改造落实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解决了雨污水管网混错接等问题,燃气、电力、通信等管线明显规整,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些长期以来积累的停车难、加装电梯难等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改造的是环境,凝聚的是人心。工程如火如荼开展,唤起了居民共建家园的热情,如今走进宁波的各个街道社区,自治小组、义工队伍随处可见,带起了社区洁美、人人有责的良好风气。越来越多的居民自愿承担起小区的后续管理事务,使得改造治理的效果不断提高,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

完善支持政策

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宁波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推动城市由外延扩张式发展转为内涵集约式发展,探索了可行路径。

以社区为基本实施单元。社区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键。宁波市打破传统“小区”概念,把社区作为改造的实施单元,以街区更新统筹推进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提升,通过整合利用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的公共空间,系统推动小区内外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联动更新,实现存量资源在利用、改造、运维等方面的统筹整合,打造15分钟生活圈。

改革和精简工程审批手续。制定了老旧小区整治“N”类审批事项清单及流程图,将改造项目开工前审批事项由9项压缩到5项,保留了立项许可阶段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审核转报、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以及施工许可阶段的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审批时间由“最多100天”压缩到20个工作日,并同步推行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等工程建设模式,有序推进改造项目实施。

努力实现“最多改一次”。为了避免反复改造扰民问题,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统筹安排改造时序,优化项目组织实施,实现所有改造任务统一谋划、一次性完成改造。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资金使用上,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公安、水利等部门政策和资源,发挥各条块资金集聚效应,结合居民意愿,同步整治小区环境、秩序等问题,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问题,切实改善小区居住品质。

下一步,宁波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深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大力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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