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将“接诉即办”上升为法规条文北京依法加强城市基层治理
2020-01-10 13:16:57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徐仁杰 王君璐 邰思聪

作为城市行政肌体的“细胞”,街道办事处在基层治理中处于承上启下、联结四方的枢纽位置。《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月1日起实施,创造性地将北京市“吹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治理成功经验,以地方法规形式固化,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事权下放、力量下沉。

干什么怎么干清单说了算

街道承担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任务,长期超负荷运转。此外,街道工作中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清、权责体系失衡、统筹能力不强、服务群众能力不足等问题,经常面临“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尴尬境地。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治理难题,近年来北京市通过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接诉即办”机制,打破行政组织条块分割,打通基层治理“血脉经络”,通过赋权明责,推动管理服务力量下沉,形成权责清晰、条块联动的体制机制,凝聚治理合力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

《条例》通过7章50条内容,以立法固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改革成果,推动改革持续深化,明确街道职责范围并设置职责准入制度,对街道办事处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进行清晰界定。

据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济贵介绍,作为配套方案措施,街道职责清单、行政执法清单、社区任务清单也将在今年陆续出台。

为市民办事底气更足

《条例》在总结基层“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赋予街道组织协调职能,明确街道办事处可以“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共同做好辖区服务管理工作”。

据北京市委社会工委书记、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介绍,《条例》明确街道可整合基层执法力量,直接开展执法,确保基层有充分的权力和更多的资源为群众办事、解决问题。

与依法开展基层治理相配套,街道内部改革也悄然进行。目前北京市152个街道已全部按照“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实行大部制改革,将原来“向上对口”的20多个科室,精简为“向下对应”、直接服务居民的“6+1+3”的内设机构,强化街道民生保障、快速响应诉求、主动服务居民职责,实现由行政管理型街道向为民服务型街道转变。

为保证统筹指挥有力有效,《条例》还对保障与监督机制作出安排,“吹哨报到”将成为打分项。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表示,北京市人大还将在《条例》实施后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督促各政府部门和街道等落实《条例》规定,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更文明、宜居、平安、有活力

临近春节,东城区前门街道草厂四条44号院的“小院议事厅”里,李彩仙、焦淑琴等几位居民正围坐在一起,讨论如何更好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院落提升改造、环境整治、适老化扶手安装……表面上看,我们小院议事厅里谈论的都是琐事、小事,实际上都是涉及百姓民生获得感的大事!”前门街道草厂社区党委书记朱耿亭说。

民生始终是北京市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着力点。《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要求街道办事处应当“推动为民办事常态化、制度化,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的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需求”,并将“七有”(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贯穿在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

“我们将不断加强对基层人员编制、资金投入、干部待遇、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基础保障,保障街道依法行使职权,建设新时代文明街道、活力街道、宜居街道和平安街道。”赵济贵说。



网友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