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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春天
2020-01-10 14:22:12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张向阳

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民营经济兴则全局兴。为推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2019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作出一系列部署,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注入强劲动能。此次出台的文件也鼓舞了民营建筑业企业再创辉煌的昂扬斗志,使民营建企充满了振兴发展的信心、凝聚起迈向全面小康的强大合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新的春天来了。”这是不少民营建筑业企业的强烈共鸣。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建工”)前身为南通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是全国成立最早的国有建筑业企业,也是南通建筑铁军的龙头企业。从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资金拮据、冗员过多、拖欠工资、欠缴职工养老金甚至濒临倒闭的历史最低谷到开启企业改革发展的新时代,走过漫漫征程,南通建工的经营管理体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经营规模逐年扩大、经济总量快速提升、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公司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2019年,公司在建工程施工面积超过2000万平方米,完成营业额突破2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突破8亿元,分别是1999年的40倍、70倍、100倍,创造了公司发展史上的新纪录。今天的南通建工已发展成为一家以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为主导产业,集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科研、投资及房地产开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市政交通、装配式构件生产、检验检测等为一体的现代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可以说,南通建工成为20年前千千万万中小国有建筑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成功的缩影,也是长期以来,民营经济为国民经济发展壮大作出重要贡献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的人发表了一些否定、怀疑民营经济的言论。比如,有人提出所谓“民营经济离场论”,说民营经济已经完成使命,要退出历史舞台;有人提出所谓“新公私合营论”,把现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曲解为新一轮“公私合营”;有人说加强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是要对民营企业进行控制等。这些说法一度甚嚣尘上,广大民营建筑业企业家忧心忡忡,民营建筑业企业该何去何从?

《意见》为广大民营建筑业企业廓清思想迷雾、澄清错误认识,传递了比黄金更珍贵的信心。同时,文件充分肯定了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有力举措,为民营建筑业企业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都说民营建筑业企业遇到了三座大山: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但《意见》给出了实实在在的解决措施。

针对近年来,民营建筑业企业在大型工程特别是公共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遭遇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不合理现象,《意见》明确提出,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完善招投标程序监督与信息公示制度,对依法依规完成的招标,不得以中标企业性质为由对招标责任人进行追责。这些规定让广大民营建筑业企业无不为之叫好。同时,针对民营建筑业企业工程款拖欠、融资难、融资贵、转型难等问题,《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为民营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百舸争流千帆竞,勇立潮头逐浪高。此次《意见》的发布恰如冬日里的一缕“春风”,温暖了广大民营建筑业企业家的心。民营建筑业企业将心无旁骛做实业,一方面要提高战略规划和执行能力,弘扬工匠精神,通过聚焦实业、做精主业,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大力弘扬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诚信守约、履行责任、勇于担当、服务社会的优秀企业家精神。另一方面要守法合规经营。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职工权益保障等责任,塑造良好形象。同时还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自觉强化信用管理,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我们相信,随着《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营商环境必将不断优化,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瓶颈必将逐一破解,民营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春天正在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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