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第一建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020-03-27 09:41:53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周娜



3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

疫情导致工期延误:对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与建设单位协商,合理顺延合同工期。停工期间或工期延误增加的费用,发承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防疫费用: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

人材机价格上涨: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价格上涨等成本,发承包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严禁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以各种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

按时付款: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关于结算: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

关于保证金: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其他保证金,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用银行保函或缓缴等方式。
网友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