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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 给社区治理带来的新启示
2020-04-29 13:30:1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张佳丽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防控一线在社区”成为普遍共识,作为疫情防控的“最后一公里”,社区成为防止疫情扩散的重要战场。

社区疫情防控具有

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

此次疫情中,全国近65万个城乡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贵民表示,从疫情防控角度来看,社区防控具有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作用。

从防控环节来说,尽早发现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是传染病防控的3个重点环节。在发现传染源方面,主要是加大对发热病人的排查,尽早发现疑似和确诊病例。其中,在加大对发热病人的排查力度方面,社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社区在对有关人员进行居家隔离观察方面也起到辅助和监督作用。在阻断传播途径方面,主要做法是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发热病人并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感染和传播风险。在保护易感人群方面,则主要通过开展社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教育,增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毫无疑问,无论是对发热病人的排查,还是阻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人群,社区防控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会是由一个个社区联结而成的。陈贵民指出,防控疫情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限制人员流动,实行物理隔离,从根本上阻断病毒传播渠道,而社区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社区守护着千千万万居民的健康和安全,社区疫情防控内容繁杂、任务艰巨,从值守入口、出入人员登记和体温测量,到入户排查、宣传防控知识,再到对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杀菌,第一时间对发热病人进行隔离并妥善安置等,每项工作都要求非常细致。社区工作人员每天接触各类人员,感染风险较高,承受的心理压力也比较大,社区承担的大量繁琐、具体的基础性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扩散作出了巨大贡献。

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基础和支撑。陈贵民表示,要战胜疫情,离不开充足的物资支持、有序的生产生活保障和全体居民的守望相助。社区作为居民生活的共同体,通过加强对社区秩序的维护、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能够最大程度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正常有序进行。同时,通过支持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能够提供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并推动经济发展,为最终战胜疫情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另外,通过提倡邻里之间相互帮助,社区能够让居民彼此温暖、凝聚力量,为战胜疫情提供持久的精神动力。

战“疫”中要防止

过度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对社区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针对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一些过度防控问题,近日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明确指出,推进社区防控工作要依法有序进行,要探索建立过度防控行为警示通报机制,不得提出超出分区分级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防控措施;不得采取对社区管理“一封了之”、对居民出行“一禁了之”、对外来人口“一拒了之”等简单化防控手段;不得以疫情防控为名侵害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要扩大社区防控工作群众参与程度,推动社区防控、社区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各项工作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构筑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对于社区防控中发生的过度防控问题,各地要第一时间叫停纠偏,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陈贵民表示,越是在疫情防控吃劲的时候,越是要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不能超越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干扰群众的正常居家生活。

针对社区防控中出现的问题,陈贵民认为主要有4个方面原因。第一,新冠肺炎疫情来得很突然而且猛烈,社区缺乏应对突发危机事件的机制和经验,在巨大压力之下,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不能很好地掌握执行政策的尺度和分寸。第二,社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缺乏应对危机所需的人力、物力和专业力量以及相应的工作手段,工作压力很大,难免显得吃力。第三,社区部分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无论政府还是社区,工作宗旨都是为居民服务,这一点并不因突发的疫情而有所改变。法律意识不强,就是没有对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表现出应有的尊重。第四,个别地方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组织社区居民不到位,没有充分动员广大群众与一线工作者共同努力,导致疫情防控工作没有形成群众广泛参与的合力,最终防控措施没能真正落实、落细、落好。

总结经验和教训

让社区治理更上一个台阶

在疫情防控的过程中,既暴露出社区治理中的短板,也展现出社区团结互助、共克时艰的勇气和担当。陈贵民指出,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的内在要求。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各项制度和标准,社区治理水平才能更上一个台阶。

一是透过此次疫情,各级政府和社区应进一步思考有关基层治理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社区治理的边界与权限、职能定位、参与主体以及如何融入社会治理等。社区在执行各项防疫政策过程中往往受多种因素影响,没有系统、明确的标准,导致出现“摸不着头脑”、尺度把握不到位、工作方法不灵活、疫情防控工作不主动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通过政府、社区和专家学者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社区治理的理论、明确社区治理的各项标准、厘清政府与社区的职责范围、完善政府与社区之间的互动协调机制来解决。

二是尽快构建社区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提升城乡社区公共危机应对能力。我国城乡社区在公共危机预防和应对方面缺乏健全的机制。目前,城乡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普遍面临人手不足、信息沟通不畅、防控手段单一、志愿者动员困难、居民情绪疏导方法缺乏、居民恐慌心理消解不足等诸多问题,这些都是公共危机应对能力不足的集中反映。通过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吸取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城乡社区的实际情况,应尽快构建社区公共危机管理机制,提升城乡社区公共危机应对能力,以在社区层面积极应对未来各种可能出现的公共危机。

三是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增强社区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社区应该以“服务者”姿态面向居民,提供各种类型的服务,包括向基层下沉的公共服务、以志愿服务为代表的社会服务以及为便民商业服务提供方便等。社区治理如何更好贴合居民需求、履行好服务功能,是社区治理能否吸引居民广泛参与、整合社区资源的关键。社区要善于引导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在社区里,要集结一批有能力、有凝聚力、关注社区发展的志愿者队伍,积极引导居民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实现有质量的居民自治。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与社会组织、周边商户及企业、学校、医院等搭建联系协作网络,促进社区治理水平现代化。

四是要坚持依法治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坚持依法治理也是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根本保障和基本方法、路径。要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解决社区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从而不断提高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应该始终坚持把居民管理社区事务的权利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不懈地宣传和普及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使城乡居民学会依法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威;坚持社区治理活动符合村(居)民自治章程与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可否认,此次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一定程度与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和社区居民法律意识不强、对他人权利尊重不够、对自身在疫情防控中应履行的义务理解不到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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