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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贻林:建筑师负责制不适用于“一般公共品”的全过程咨询
2020-07-17 13:35:3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宋 健

“我认为,根本原因在于建筑师的职业定位与技术约束、经济约束是尖锐对立的。”日前,在被问及建筑师负责制推行缓慢的原因时,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IPPCE)创始人尹贻林教授的回答一针见血、语惊四座。

在我国,建筑师负责制一直被认为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建筑项目管理模式。自2015年政府部门明确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以来,虽然国家多个文件中均有涉及,但直到现在,该制度仍在以“试点”形式缓慢推进。多数业内人士认为是政策推动力度不够,但尹贻林却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建筑师负责制“叫好但不叫座”,更应该从制度本身找原因。

建筑师负责制

不能作为“国际惯例”宣传

“在我国,有些学者一直把建筑师负责制作为‘国际惯例’来宣传,这与实际情况不符。”尹贻林说,“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一定要提到建筑师职业在150年前的英国出现了分化这个事实。”

当时,英国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由于建筑结构日益复杂、建筑规模和体量日益增大、各种新材料不断出现、施工机械设备更新速度加快,工程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出现了一部分建筑师无法驾驭的局面,最终导致了建筑师职业的分化:一部分建筑师专司设计,一部分建筑师专司工程管理。“在我国,部分学者只是看到了建筑师有工程管理的职能,便提出了建筑师负责制,恰恰忽略了中国建筑师职业并没有完成分化这一事实。”尹贻林认为,“这种‘模糊’处理,会带来很多问题。”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据此,不少业内人士把建筑师负责制与全过程工程咨询划上了等号。尹贻林强调,这是将建筑师负责制作为“国际惯例”宣传带来的问题之一。用学术的眼光看,这显然是“一种有瑕疵的观点”。

建筑师负责制推行

面临技术约束

“将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混淆的原因,一是人们听到‘国际惯例’一词,便将建筑师负责制当成全过程工程咨询;二是大家看到‘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便将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等同于全过程工程咨询,却忘了‘由设计单位牵头’这个条件。”尹贻林分析称,“实际上,建筑师负责制具有‘设计基因’,全过程工程咨询具有‘工程管理基因’,两者有很大区别。”

尹贻林说,从理论上看,项目管理分为项目成功和项目管理成功两部分。项目成功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目标全部实现;项目管理成功是指完成具体的设计、施工、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等目标。《意见》将全过程工程咨询分为两部分: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保证项目成功)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保证项目管理成功)。建筑师负责制因具有“设计基因”,主要是保证项目成功;全过程工程咨询因具有“工程管理基因”,主要是保证项目管理成功。

“但是,必须弄清楚一个概念:项目成功不等于项目管理成功。”尹贻林进一步强调。他举例说,当初,澳大利亚建造悉尼歌剧院时,采用的就是建筑师负责制。在建设过程中,建筑师约恩·乌松坚持自己的理念,与建设方产生了矛盾,约恩·乌松辞职后,建设方立刻委派他人来管理这个项目,结果这个项目很成功,但是项目管理不成功。

尹贻林说,辨清项目成功和项目管理成功的区别,就能看清建筑师面临的技术约束,建筑师负责制的应用范围也呼之欲出了。

建筑师负责制推行

面临经济约束

“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投资项目,绝大多数被定位为‘一般公共品’,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这种项目往往会受到经济约束。”据尹贻林介绍,根据2019年正式实施的《政府投资条例》,投资概算不能超过投资估算,若超过10%,必须重新做可行性研究报告。“因此,考虑到建筑师的职业定位,在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显然满足不了《政府投资条例》的要求。”尹贻林提出,“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师负责制必须在合适的项目中进行实践。”

尹贻林认为,要破解这个难题,应当将政府投资项目分为两类:一类是“高端公共品”,另一类是“一般公共品”。“高端公共品”相当于大家熟知的地标性建筑,比如悉尼歌剧院。这类建筑可以展示城市风貌和经济发展成就,对技术、经济约束较少,可以发挥建筑师负责制的优势。而“一般公共品”为的是解决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应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对此,《意见》中也已明确,为增强政府投资决策科学性、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政府投资项目要优先采取综合性咨询服务方式。

随着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建筑师负责制的优势及推广面临的问题将一一展现在行业面前。尹贻林表示,建筑师负责制要实现“叫好又叫座”,找准问题、明确优势,接受并通过市场的检验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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