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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以“网上办”、“掌上办”为抓手切实提升网签备案服务效能
2020-07-31 10:48:22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张忠山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部署和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以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为导向,践行整体政府理念,突出民生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积极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

成立“双减”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要求和郑州市委、市政府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工作部署,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制订了政务服务减少申报材料、减少业务办理时间改革工作(以下简称“双减”改革)实施方案,并成立“双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依法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强力推进房地产政务服务数字化、信息化、便利化;重点加快推进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方面行政审批服务便利化,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便捷度,提高其满意度和获得感。

全业务实现

“一网通办、一次办成”

在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与成交价格申报审核、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房屋面积管理、房屋楼盘表管理、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等业务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

其中,注销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存量房买卖合同备案;房屋查封、解封等业务实现了“网上预审、最多跑一次”。同时,实现了新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备案“网上办”,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处就能实时进行商品房合同网签并申请备案。

推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

“网上办”“掌上办”

今年3月底,郑州搭建完成“存量房网签备案及交易结算资金监管系统”网上办事系统,并开始试运行。4月初,该系统正式上线,本着“大中小结合、信誉良好、业务规范”的原则,已为30家房产中介机构开通存量房网签端口专线,并对其操作人员开放网签权限,集中组织业务培训。目前,房屋交易主体可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现场办理、当场办结,实现存量房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不见面办理”。

考虑到当地房地产经纪机构多数为小企业、业务量不多的实际情况,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采取主动开通网签权限的方式推进工作。同时,和郑州市税务局达成一致意见,联合开展“套餐式”服务,存量房网签和缴税业务均可在房地产经纪机构现场办理。

另外,各房屋交易办事大厅保留自行成交的网签窗口,满足群众“不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交易需求。下一步,郑州将把存量房网签备案端口延伸到各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抵押贷款等多项业务的“就近办、当场办”。

此外,“掌上办理”系统已于7月初完成并上线运行,连接在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开发的“郑好办”APP上。买卖双方无论在何地,都可以通过“郑好办”APP中的“存量房交易与资金监管业务”,利用“人脸比对、电子签名”技术,在买卖双方、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均不见面的情况下,在手机端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办理。

房屋网签备案

实现数据实时互通共享

目前,郑州已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要求建立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楼盘表。楼盘表包含房屋坐落、房屋编码、建筑面积、房屋用途、土地用途、房屋性质、房屋所有权人等房屋基础数据。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包含建立楼盘表必需的数据指标。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现售备案、房屋交易管理等业务信息实时记入楼盘表。

自2016年8月至今,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备案信息,按照“无条件共享、有条件使用”的原则,实时推送至市大数据共享平台,供相关部门办理业务使用。目前,通过共享数据查询平台,可实时共享查询交易主体的身份、婚姻状况、税收、社会保障、市场主体登记、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各项业务所需材料能够通过部门间共享获取,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

数据实时互通共享还要求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郑州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查询和所办理业务无关的信息,并对查询到的信息严格保密,禁止泄露和传播属于个人、企业的相关信息及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不越权或违反规定对外提供他人房产信息、房地产市场统计信息、单位信息化技术等信息资料。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要赔偿相应的损失,涉及违法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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