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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再优化 南京市社区养老托育等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2020-08-04 16:03:45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王璇

幼有所育、老有所养,是全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日前,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台了《关于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免征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降低“一老一小”项目建设成本,助力产业升级发展。

《通知》明确,本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符合《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等规范要求,经规划资源部门核准,对提供床位养老、社区养老院、社区居家养老中心(站)、老年人日间照护(日托)、老年人助餐点、0-3岁婴幼儿照护(育儿园、亲子园)等的服务用房,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具体设施认定依据为规划资源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包括载有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技术经济指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以及实际建设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用房单体建筑平面图。经审核认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手续;也可申请先行全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再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返退应免征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单位申请减免或返退时,须承诺申请减免的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设施改变使用性质、用途后,不再符合减免条件的,主动补缴相应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据了解,建设单位在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办理配套费缴费手续,且符合减免条件的,可免缴项目中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设施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已经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经审核认定符合减免条件后,建设单位可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返退应免征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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