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生活垃圾治理的内在逻辑
2020-08-21 13:43:06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熊孟清

笔者认为,生活垃圾治理是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行为。它具有政府引导,政府与社会互动共治,维护社会正义、公平、秩序和效率等特点。

因此,生活垃圾治理的效果是政府与社会行为及其相互作用的综合体现。生活垃圾治理旨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增进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实现生活垃圾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

笔者建议,坚持群众路线是生活垃圾治理的一根主线,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是其二个目标,自治、法治、德治是其三种模式,推行、实施、体系、互动是其四种动力。

一根主线——坚持群众路线

生活垃圾治理必须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和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将群众路线自觉、自如、彻底地贯穿到生活垃圾治理全过程。

在实践中,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在工作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指导与学习相结合、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二个目标——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

生活垃圾治理的根本任务是实现生活垃圾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即在兼顾公平与效益前提下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集约化处理。

这个过程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工程技术意义下的垃圾处理功能,即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逆向物流、废弃物填埋处置等方面的处理。二是社会治理意义下的整体治理功能,即保护资源、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治理。

只有实现这两个目标,才能增进社会良性互动、提高社区治理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生产生活的安全、有序、和谐,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集约化和人民满意等目标达到最优。

三种模式——自治、法治、德治

自治、法治、德治是生活垃圾治理的三种模式。要坚持法治精神,融合自治、法治和德治,统筹大局,兼顾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兼顾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兼顾各方群众利益。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着手,重点突破,切实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引导群众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治理要特别加强法治,发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主导作用。发挥法律的“主体”主治作用,用法律规定的权力清单(法律授权)、责任清单(法律责任)、负面清单(法律禁止)来制约公权力和保障私权利。同时,也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根据法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治理的制度和运行机制,体现法治的价值、原则和精神。

四种动力——推行、实施、体系、互动

生活垃圾治理是由推行者、实施者即处理者或治理作业者和治理体系组成的系统。推行、实施、体系及三者之间的互动都是推动生活垃圾治理发展的动力。推行领航、实施实现、体系加力、互动优化,这4种动力效应在政府推动下高效发挥。因此,“政府推动、推行领航、实施实现、体系加力、互动优化”是生活垃圾治理的动力机制或动力逻辑。

这4种动力中,“推行”指的是法律、政策和规划方面的推行,而非“人”的推行,更不单单是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中工作人员的推行。“实施”是生活垃圾实施者的实施,这个实施者既包括传统意义下的生活垃圾处理者,也包括生活垃圾产生者。广义而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也是生活垃圾处理作业之一,因此,生活垃圾产生者也是生活垃圾处理者。“体系”指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治理体系,既要发挥各种处理方法、治理方法的作用,又要让各种处理方法、治理方法形成统一的处理体系和治理体系,从而能够发挥出“1+1>2”的叠加效应,这也是体系的动力。“互动”指推行、实施和体系之间的互动,也包括内嵌其中的政府、生活垃圾产生者以及处理者之间的互动。

生活垃圾治理的内在逻辑就是围绕坚持群众路线的主线,以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为目标,灵活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的模式,用好“政府推动、推行领航、实施实现、体系加力、互动优化”的动力逻辑,实现生活垃圾妥善处理和妥善治理。


网友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