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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2020-09-02 13:41:04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程 建

近期,四川省成都市数家住房租赁企业因采取“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出现“爆仓”“跑路”等现象。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全市住房租赁当事人发布相关租赁注意事项。

谨慎选择合作企业。房东、租客应选择规范且市场信誉度高的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查看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到“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看企业开业报告信息,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未报送开业信息、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黑中介”。

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信息、与业主签署的租赁合同,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房源核验。

认真确认租金价格。房东、租客在委托经营或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住房市场租金水平,避免遭受损失。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警惕;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租客支付房租时,应选择较短支付周期,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个人账户支付款项。

防范“租金贷”风险。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使用“租金贷”时,贷款人应合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自愿申请。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诱导或强迫租客使用“租金贷”,贷款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不应嵌入租房合同中。

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租房合同时,推荐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下载和使用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指导文本,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维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

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签订租房合同后,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通过“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天府市民云在线”申请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房东、租客发现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房东“爆仓”“跑路”的,或租客遭遇暴力驱赶的,应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房屋所在地的党委、政府派出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进行投诉举报,启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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