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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通报2020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2020-11-16 15:26:36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0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并公布了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企业名单。

按照河北2020年度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9月25日至10月27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市对河北118家勘察设计、45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和53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实地核查了60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条件、市场行为、工作质量和信息化应用情况。

检查结果及主要问题有:

118个受检勘察设计企业中,符合要求84个、申请注销8个、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接受检查6个、不符合要求20个。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注册人员数量不足,部分人员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45个受检工程监理企业中,符合要求37个、申请注销1个、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接受检查1个、不符合要求6个。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注册人员数量不足。

534个安全生产许可证受检施工企业中,符合要求218个、申请注销15个,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接受检查52个、不符合要求249个。存在的问题主要为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足,工伤保险缴费人数不足。

60个受检质量检测机构中,2个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证书已被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撤销,24个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检测报告质量和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其中3个检测机构还存在检测资质不符合资质条件问题。检查组对20个检测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对4个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建议书。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不同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要求:

对监督检查中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自通报公布之日起算,期限2个月;逾期不改的将撤回其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资质,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对监督检查中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不满足的企业,将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整改合格,暂扣时间超过120日后将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期间施工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

对已被撤销计量认证证书的张家口市兴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临西县双宇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撤销资质,对不符合单项资质条件的张家口市宣化建筑工程桩基检测有限公司和霸州市新昊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项资质内容的检测业务,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依法撤回该单项资质证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在市场行为、检测质量和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中交路桥科技有限公司等20家检测机构,要求有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检测机构严格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唐山安厦建设工程材料检测有限公司等4个检测机构,要求相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相关法规,及时将检测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通报督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接受检查的企业,于通报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由企业法人带相关资料到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接受检查。逾期未接受检查又未能说明原因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注销其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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