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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让全民守法成为社会自觉
2020-11-30 13:37:37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古 萱

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部署,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力做好“七五”普法工作。

“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以法治建设为主线,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重点,以创新创优普法方式方法为抓手,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着力探索普法教育与法治文化的融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走出了一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路径。

从“撒芝麻盐”

到“牵牛鼻子”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从“撒芝麻盐”到“牵牛鼻子”,对重点内容和重点对象进行普法宣传。

做好重点内容宣传。厅党组定期安排学习传达议题,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引导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讲堂”等途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维、新战略等。结合工作实际着力开展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或主持自治区新闻发布会10次,参加“行风热线”10次,对《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内蒙古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等行业法规进行宣传和解读。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邀请法律专家授课,通过现场会或互联网会议平台举办专题培训9次,不断提高全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对重点活动进行普法。加强对《宪法》学习宣传,每年12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专家举办学习《宪法》专题讲座,每年组织新任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在系统内形成了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了《传染病防治法》等内容,制作了“一图读懂”宣传片,通过省厅微信公众号宣传“两法一条例”。疫情防控期间,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有关政策法律问题指引》等,防范和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法律风险,帮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渡过难关。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厅党组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贯彻《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民法典的有关精神、规定等在房地产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执法、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等领域的贯彻落实。

对重点对象进行普法。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安排学法议题2次以上,厅党组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厅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邀请法律专家为厅系统干部职工专题授课,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组织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500余人次,进一步规范了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执法工作。加大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力度,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次以上,邀请纪检、司法等部门专家,专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制教育培训纳入公务员日常培训中,通过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法律理论知识水平。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和法律在线学法考试,通过率和及格率达到95%以上。

从“单兵作战”

到“攥指成拳”

把各方优秀人才聚集到普法工作中来,需要打开视野、不拘一格,充分盘活各方资源,把干部队伍和各方面人才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普法工作中,善于“攥指成拳”,发挥合力。

扎实推动普法队伍建设。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普法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指定有资历、懂法律、长期从事法治宣传工作的处级干部负责普法专项工作。充分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源和力量进行普法工作,对《宪法》《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

开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公共类考核指标及评价办法》,把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法治能力水平。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共对8批、50余名拟提任的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测试。

深入开展“六进”活动。促进建筑工地、居民小区法治文化建设和示范点创建。把“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作为行业普法的重要工作,通过向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人宣传行业系列法律法规,增强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结合社区共建活动,深入社区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向社区的居民宣传《民法典》《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居民依法办事、依法信访、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积极参加司法部等组织的各类新闻评选、法治微电影征集展播、动漫比赛、法律知识比赛等活动,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

促进“党建+普法”工作双融合。“七五”普法期间,充分发挥“党建+普法”同发展、同促进。采取党组成员带头学、支部引领党员先行学的模式,将普法重点内容学习列入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基层党组织支部党建学习计划,创建厅党建子品牌“法规处说法”,通过采取“线上、线下、走出去、请进来”四大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普法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干部通过“法律进工地”“法律进企业”“法律进社区”等形式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促进了党建与普法深度融合,有效地激发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从“墨守成规”

到“开拓创新”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普法工作中从“墨守成规”到“开拓创新”。该厅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以群众喜闻乐见为原则,放开手脚,大胆创新普法方式,着力打造普法品牌和亮点特色,使普法工作更具实用性、趣味性和效果性。

充分借助主流媒体的作用。提高行业法规及政策公众的知晓度,在媒体重要版面刊登《整治住房租赁等中介机构乱象》《内蒙古整治住房租赁乱象449家中介机构被惩戒》等稿件,其中,自治区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内容在多家主流媒体进行了刊发报道。

积极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大力推广无纸化普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运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围绕“11·9”消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适时进行《宪法》《民法典》《消防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解读,公众可以在互联网和手机上随时随地了解到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实现了“指尖上的微普法”,在普法和信息公开方面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建立法治考核指标体系。印发《进一步加强厅系统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把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及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干部提任考核重要条件。

健全完善信用机制。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组织及个人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的信用监管工作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理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的通知》等,在全区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和住房租赁机构等中介机构乱象集中整治,对该领域组织和个人违法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违规提取的缴存职工要记载其失信记录,失信记录应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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