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西藏:抢抓发展机遇 建设美丽西藏
2020-12-21 16:56:34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斯朗尼玛

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力指导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紧扣“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健全住房供应体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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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斯朗尼玛

“十三五”时期,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主要指标进展顺利,多数已提前完成。2019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1.5%,提前实现规划目标。国家下达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8.5万套,2016年至2020年11月,累计完成12.52万套。全区设市城市及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94%和75.4%,相比“十二五”期末,分别提高了44.94%和29.92%。全区设市城市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34%和96.76%,相比“十二五”期末,分别提高了7.01%和16.76%。

2018年至2019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得自治区行业扶贫、定点扶贫两项“综合评价好”称号;2019年在国务院考核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激励通报中,对我区昌都市芒康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通报表扬,获奖500万元。

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坚持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从严治党,着力加强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建设更加鲜明。强化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定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为民服务宗旨,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持续整治“四风”,大力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作为慢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等问题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以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力组织力为重点,努力将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教育监督与服务党员、组织凝聚宣传和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把握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把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落实、部门中心工作是否完成、党组织功能是否增强、党员干部素质是否提高、干事创业精气神是否提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机关党建成效的根本标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突出精神文明建设,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中心、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多次荣获“自治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优秀组织奖”,多名驻村队员荣获自治区级先进个人称号,1名队员获得全区脱贫攻坚贡献奖。

三是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职称层级,增设建设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拓宽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目前全区建设工程系列共评审高级职称228人、中级职称282人、初级职称317人。强化建筑行业稳就业举措,对西藏籍高校毕业生优化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科学压缩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年限、放宽专业范围、适当降低分数线,不断推动本地人才队伍建设,目前我区共有执业资格注册类人员1.44万人。2016年以来,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关键岗位培训48期,培训从业人员3.6万人,现有“八大员”1.9万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3万人。

城乡发展布局不断优化

“十三五”以来,全区城镇基础设施共投资475.46亿元,不断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城乡建设布局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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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城镇供排水系统。“十三五”以来,共落实资金42.33亿元,实施城镇供排水工程建设,全区共有79座供水厂,配套供水管网长度3028.6公里,县城及以上城镇日供水量达到87.71万立方米,全区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4.75%,县城及以上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7.63%,相比“十二五”期末,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提高了9.75%和32.63%。

二是稳步推进城镇供暖工程。“十三五”以来,共落实资金56.52亿元,加强城镇供暖项目建设。全区4个地市所在地和13个县城建成了城镇供暖工程,供暖面积达3102.82万平方米。全区33个海拔4000米以上的县城中19个县城实施了县城集中供暖项目。

三是优化城镇路网布局。“十三五”以来,共落实资金179.32亿元,不断优化市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区城镇内初步形成了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组成的道路网络系统,全区市政道路里程达3500多公里。

四是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发展,稳步推进实施了拉萨市、日喀则市、那曲市、狮泉河镇等城镇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目前全区地下综合管廊长度达到36.54公里。

五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2016年以来,投入资金0.64亿元,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3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4个、历史文化街区7处、历史建筑99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体系初步形成。35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其中20个村落已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6000万元。

村镇建设推进有力

“十三五”以来,我厅认真履行村镇建设职责,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农牧民住房安全,加快推进边境小康村建设,努力补齐村镇设施短板。

一是全力保障农房质量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住房安全保障职责,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强化农房质量安全管理。2016年至2019年,共落实国家补助资金7.88亿元,全面完成农牧区4.36万户改造任务,提前一年完成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消除了贫困户既有住房安全隐患。制定印发农牧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导则、住房设计通用图集,加强农房设计指导和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房抗震性能。

二是加快推进边境小康村建设。编制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美好家园规划研究报告——构建高质量发展、和谐稳定、生态良好的现代化西藏(2018~2035年)》《藏西北地区人口疏解建议方案》《西藏自治区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建议书》,从西藏全域协调和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提出了边境地区城乡建设基本思路、方法和路径。抓好玉麦小康乡建设,完成住房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村内道路建设等任务,67户农牧民迁入新居,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得到了极大改善。加大边境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边境群众生产、生活环境。21个边境县城建成区面积达46平方公里,市政道路总里程295.58公里,公共供水普及率84.45%,墨脱、札达、亚东、隆子等县城面貌焕然一新;11个边境县城实现供暖,供暖面积347.03万平方米;4个县城建成污水处理厂,12个县城正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80%;21个边境县城建设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69%。完成624个边境村庄建设规划技术审查,实现边境一线规划全覆盖。全区624个边境小康村全部开工,已竣工600个。在边境地区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建设公租房、周转房和棚户区改造等各类保障性住房5.37万套;加强乡镇周转房和农牧民住房建设,新建面积214万平方米、改扩建面积330.3万平方米,边境地区干部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全面完成边境地区1209户危房存量改造任务。制定激励政策,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促进边境地区农牧民转移就业增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共实现边境地区农牧民就业3万人,劳务创收3.49亿元。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用,在山南隆子县玉麦边境小康乡、亚东县堆纳乡古汝村等开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项目试点。目前边境小康村住房正在建设中,其中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面积达到7万平方米。

三是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把特色小城镇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示范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从交通沿线、江河沿线、边境沿线遴选26个乡镇,坚持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宜居,完善城镇功能,累计投资89亿元,打造了一批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基础扎实的特色小城镇示范点。目前已建成了吉塘、曲孜卡、鲁朗等一批展示民族文化、发展特色生态旅游、融合度假休闲和边贸物流的特色小城镇,示范引领作用初步显现。

住房供应体系不断健全

“十三五”以来,我区不断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构建以政府为辅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城镇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积达到33.4平方米,人民群众在住房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加强。

一是干部群众住房得到有效保障。我区基本构建了以周转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具有西藏特点、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范围实现所有城镇全覆盖,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以来,全区实施公租房、周转房、城镇棚户区和林业棚户区等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2.98万套,总建筑面积1134万平方米,中央补助资金139.51亿元。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部委支持西藏实施公租房6.2万套。西藏租赁补贴力度不断加强,补贴标准得到提高。通过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全区城镇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和城市困难职工等群体得到重点保障;新就业职工、进城务工农牧民以及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2016年以来,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2.3亿元,各级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共55.81亿元,建成干部职工周转房3.84万套(包括3.2万套乡镇周转房),乡镇基层干部周转住房需求基本满足,组团式援藏人才周转房基本解决,区直、地市直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周转房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严格把握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改造基础设施差和老城区内脏乱差的城镇棚户区,加强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12.52万套。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对西藏棚改专项债券支持,2020年落实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6.27亿元。完成林业棚户区改造4250套,符合条件的林业棚户区全部改造。2019~2020年,落实资金近4亿元,对我区59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10561户居民居住环境不断改善。全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已覆盖全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部分非公有制企业也逐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区共有36.75万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比“十二五”期末新增14.07万人。共缴存住房公积金397.12亿元,提取221.17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2.35亿元,4.93万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问题或改善了住房条件。

二是房地产业发展平稳。“十三五”以来,我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平稳,累计投资443.12亿元,建成商品房2001.50万平方米,开发投资年均增长35.82%、开发商品房面积年均增长33.98%。相较“十二五”时期,开发总投资同比增长198.39%、总建筑面积同比增长264.57%。目前全区住宅销售均价6257元/平方米,非住宅销售均价12878元/平方米。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实现七地市所在地城镇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全覆盖,“全区房地产开发数据直报平台”完成调试并正式投入使用,开发完成“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系统,正与公安部门进行联网,实现与暂(居)住证办理挂钩,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管理。

生态环保成效明显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发展理念,以构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指引,加大公园绿地和应急避险公园建设,加强水系治理,提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

一是补齐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以构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为指引,按照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加快补齐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十三五”以来,共落实资金25.53亿元,建成投入运行18座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1.16吨,配套收集管网长度达954公里,建成试运行14座污水处理厂;建成107座生活垃圾填埋场,89座转运站。全区设市城市及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4.94%和75.4%,相比“十二五”期末,分别提高了44.94%和29.92%;设市城市及县级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34%和96.76%,相比“十二五”期末,处理率分别提高了7.01%和16.76%,全区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着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2016年以来共投资11.94亿元,实施了拉萨市水系治理工程、日喀则市应急避险公园、林芝市工布公园等项目,截至目前,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6431.26公顷,绿地率为35.33%,相比“十二五”期末,建成区绿地面积增加了451.26公顷,县城及以上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6.39平方米,城市绿色生态宜居水平得到较大改善。

三是稳步推进垃圾分类。积极推进拉萨市、日喀则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城市相关工作,落实资金1.12亿元,支持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配套设施。拉萨市按照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投资1.1亿元,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达80吨。

四是建筑节能科技稳步发展。民用建筑采暖、居住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民用供氧工程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高原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高寒高海拔地区给水工程设计规范等一大批技术标准相继出台实施。在拉萨市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投入资金17.9亿元,改造各县区和拉萨主城区既有建筑,仅拉萨市各县区就改造既有建筑6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7.78亿元。2019年年底,全区绿色建筑面积超810.84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的55.26%以上。

建筑业支柱作用凸显

“十三五”以来,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建成投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等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机制,建筑市场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全区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筑业支柱地位更加巩固,对稳增长保就业贡献更加突出。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区内企业3173家。其中有140余家央企、国企、区外大型建设类企业通过央企落地政策落户西藏,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真正实现落户西藏。目前全区七地市有资质的农牧民建筑施工队有2004家,为农牧民转移就业和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全区建筑业增加值达503.93亿元,持续有力推动了我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同时也带动了交通、建材、物流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大批农牧民通过参与工程建设,参加技术岗位培训上岗得到了实惠、增加了收入,为我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夯实了基础。

吸纳就业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就业工作,促进西藏社会和谐稳定,印发实施了《西藏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积极开展了建筑业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截至目前,已有近2800名西藏籍高校毕业生通过我区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实现就业。

二是加大农牧民转移就业支持力度。配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建设的意见》,明确对政府投资40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原则上全部交由农牧民施工队承建;联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急管理厅、信访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明确将吸纳农牧民就业人数作为信用等级评定加分项,鼓励企业吸纳农牧民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15.52万人,实现劳务创收14.31亿元。

城乡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狠抓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开展全区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和施工扬尘防治两年专项行动,行业监管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坚决遏制了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事故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实现“双下降”。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累计开展监督执法检查9300余次,检查工程项目15600余项次,下发整改单3500余份、行政处罚500余份, 确保了全区建筑工程领域未发生一起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压紧压实部门职责,加大行业治理,按照“六清”工作部署,对中央督导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扫黑办转办以及我厅摸排出的共39条案件线索进行梳理和回访,目前已全部完成,得到自治区扫黑办的表扬和肯定。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指导意见等11个配套制度,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流程优化基本完成,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地市审批系统上线测试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周期将压缩至100个工作日以内。107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自治区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实现网上办理,公积金提取等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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