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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达11575吨
2020-12-29 10:46:20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王传东 杨 洲

12月28日,随着海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三期项目、文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琼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同时点火运营,海南省“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的焚烧发电项目已全部投入运营。至此,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1575吨/日,处理能力首次超过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

生活垃圾快速增长

2001年,海南建成首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海口颜春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垃圾800吨/天。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全省生活垃圾量也急剧攀升,垃圾处理量从2010年的151万吨增加到2019年的378万吨。快速增长的生活垃圾给全省终端处理设施带来压力。

过去,生活垃圾主要采取“卫生填埋+焚烧处理”的模式,其中以填埋处理为主,焚烧为辅。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正常运营的焚烧项目仅4座,设计处理能力为4375吨/日,而同期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每天超过1万吨,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不继续采取扩容、增高坝体等措施,来继续处理每天源源不断新产生的生活垃圾。

布局建设焚烧发电项目

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海南省印发了《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以及三年行动方案,为全省统筹布局建设一批焚烧发电项目提供了重要依据。该规划按照“科学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从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垃圾产生量、运距、环境保护目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与分析,按照“沿海市县人口相对集中、垃圾量大、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中部城市人口密度小,垃圾量少,多以山地为主,交通受限,主要纳入相邻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等思路,兼顾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和淘汰升级等,科学、经济地对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总体布局。

由于能源、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焚烧处理并利用余热发电比例逐渐增多,与传统的卫生填埋和堆肥相比,垃圾焚烧发电或供热的处理方法能有效地减少垃圾重量70-80%,减少体积90%,可有效节省用地。焚烧技术已被经济发达而土地资源相对紧缺的地区所采用,焚烧技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是垃圾处理技术的主导技术之一。

多方共同发力推动项目建成运营

海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非常关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展和运营情况,先后多次到项目现场调研指导,为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或规范运营提供有力保障。同时,省生态环境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大力支持,相关企业彰显担当,共同推动项目早日建成。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把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作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重中之重。从2018年8月开始,对焚烧项目实行“每周一报”的督导机制,实时监督焚烧发电项目进度。先后对进度较慢的项目开展约谈,组织督查,下发通报指出存在问题,督导项目加快建设。同时,该厅通过召开座谈会,项目现场调研等形式,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帮助市县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农转用审批、环评报告编制审批等。组织项目土建、锅炉和烟气排放等专家现场调研,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工期安排进行把脉问诊,提出优化工序、缩短建设工期等建议。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升

为确保生活垃圾全焚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各市县之间的运输距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能力等因素,编制了《海南省生活垃圾服务范围调整方案》,按照垃圾处理全覆盖的原则,确保全省生活垃圾都有对应的焚烧发电厂处理。省级财政将根据运输距离远近等因素,适当给予财政支持。

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许虹处长介绍,为完成中央环保督查指出海南省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的整改任务,有市县将部分存量点垃圾转运到填埋场集中无害化处理,目前120座存量垃圾堆放点也同步全部治理完成。采取全焚烧处理后,作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16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全部停止接收生活垃圾,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全部运往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许虹表示,下一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指导市县对需要封场的填埋场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实行封场工程;对超库容或超负荷的填埋场,指导市县开展筛分减量处理,对筛分出的有机质,能进焚烧厂焚烧的进场焚烧、能再生利用的就再生利用,逐步减少填埋场库容和渗滤液产生;对尚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也不再接收生活垃圾,但要做好填埋场日常安全等管理,做好覆膜、除臭等措施,防止臭气外溢、雨水渗入。不管是需要封场的填埋场,还是需要筛分减量的填埋场,或者是有剩余库容的填埋场,都一律停止接收生活垃圾,但不代表对填埋场弃置不管、立即关闭,而是要继续做好规范化管理运营,包括安全防护、渗滤液及时达标处理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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