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打造租赁住房“青岛模式”
2021-01-13 09:54:56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陈勇 杜本好 赵建军

在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第二批8个试点城市中,作为首个出台租赁住房发展专项规划的城市,山东省青岛市以此为契机,通过增存并重、量质并举的具体实施路径,不断在落实好租赁住房发展规划上做文章,逐渐趟出了一条适应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新路子。

随着《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正式发布实施,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青岛市将继续以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好租赁住房发展规划,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力争打造出租赁住房的“青岛模式”。

以提升租赁水平为导向

明确两个工作目标

以提升住房租赁水平为导向,青岛市确立了以推动住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推动住房租赁市场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保障,形成租购并举、协调互促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格局的目标。

在总体目标上,到2022年,基本建立法规制度健全、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市场交易活跃、租赁关系稳定、消费价格合理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在具体目标方面,至规划期末,实现城镇租房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20平方米,租赁住房房源达50.5万套(间)。规划期内,新增租赁住房供给约13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约7万套(间)(含公租房0.4万套),盘活存量住房约6万套(间);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房源在1000套或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15家;租金涨幅控制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之内。

以健全供应体系为抓手

拓宽房源筹集渠道

在拓宽房源筹集渠道方面,青岛市将积极探索筹集租赁房源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集中建设、配建、集体土地新建、非住宅房屋改建、盘活存量住房5种手段增加房源供应。具体将采取以下方式:

国有土地集中建设租赁住房。通过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协议出让土地、整体出让租赁住房用地等国有土地供地渠道,集中建设租赁住房。

国有土地配建租赁住房。严格落实租赁型人才住房配建政策,不同类型用地分别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10%~45%实施配建。

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推动集体土地有效利用,缓解城市居住用地供需矛盾,以城阳区、西海岸新区、胶州市为重点,积极推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

盘活低效存量非住宅房屋改建租赁住房。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改建闲置、低效利用商业办公用房及工业厂房,用作租赁住房。

盘活闲置存量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引导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专业化租赁企业收储市场闲置住房,通过专业化的装修改造及后续运营管理,实现闲置住房的高效、成规模更新和利用。

为加快目标实现,青岛市还建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住房租赁工作领导小组(现整合为青岛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住房租赁工作。

此外,通过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规划、网络、市场监管、公安、发改、金融监管等多部门协同联合的监管体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加大对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和支持力度。

以实施分区指引为支撑

提升住房供给品质

在健全供应体系的基础上,青岛市将在不断提升住房供给品质上下功夫。

未来3年,青岛市将构建“优化提升区、重点拓展区、远郊发展区”的住房发展总体格局。坚持以需求定供给,基于对各区(市)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土地资源约束等综合研判,立足供需平衡,合理确定各区租赁住房供应总量。各分区将以差异化的城市建设、功能提升、产业发展为引导,完善住房供给。

具体来看,优化提升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基于配套完备的成熟社区、围绕年轻租客偏爱的活力商圈和消费中心,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积极利用地铁站点1公里范围的存量空间实施改造,为企业白领、新就业大学生等通勤人群就近提供“一站式管家服务”模式的租赁住房和高品质租赁服务。

重点拓展区包括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加强医疗、文体、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优质服务供给水平。即墨区、胶州市重点提升老城区居住环境,补足绿地和开敞空间。依托蓝色硅谷核心区、中德生态园、国际生态智慧城、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等科研园区,针对技术专家、科研人员、高校学生等,提供酒店式公寓、Loft等品质化租赁住房。

远郊发展区包括平度市、莱西市。围绕引进重大工业项目、培育新兴产业、打造创新发展服务平台的需要,重点依托平度市“四区七园”产业聚集区、莱西市“一基地六园区”产业聚集区,建立以产业为核心的职住单元模式,为就业职工就近提供租赁住房,减少跨区通勤。

以建设信息平台为核心

提高监管服务水平

在健全供应体系、不断提升住房供给品质的过程中,青岛市还将在提高住房租赁市场运行监测能力上发力,以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动态化监管,实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平台的实名备案管理和信用管理。

具体措施方面,一是进一步升级完善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系统,构建统一租赁市场房源和交易数据库,实现租赁住房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整合、入库规则、数据共享的标准体系建设。

二是逐步推行通过平台进行出租房源的真伪性核验和备案,全面推行以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的租赁合同网签和备案工作。

三是推进“互联网大厅”模式,通过集身份证人证比对、租赁合同网签和备案功能于一体的自助办理系统以及政务网站、移动APP等形式,逐步实现网签备案“线上办理、不见面办理”,并推进网签备案的下沉式网格化管理,实现租赁交易服务的就近、便捷办理。

以实现租购同权为己任

完善公共服务政策

根据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青岛市将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构建保护租赁权益的市场消费环境,不断完善租购同权导向下的公共服务政策。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建立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体系,走出一条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新道路。

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符合各区(市)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居住证所在区(市)按照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此外,探索建立稳定住房租赁价格体制,逐步建立住房租赁指导价格发布制度,稳定市场预期。加大住房租赁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租赁房屋治安管理。

网友评论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