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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擅自挪用侵占公共收益将依法究责
2021-04-20 13:59:06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刘一心

《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月正式实施,一些困扰住宅物业管理的“老大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条例》规定,共有停车场等公共部位收益所得,属于业主共有的游泳池、篮球场等共用设施经营收入,以及小区的停车场出入设施、电梯间等广告收入都属于公共收益,为全体业主所有。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围绕公共收益做示范文本,让大家能依法依规按程序去执行。同时也会在6月上线智慧房产信息化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公示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及使用所产生的公共收益,方便业主和业委会进行监督。

针对个别部门在日常管理中推诿小区内发生的问题,《条例》明确行政执法要进小区,但凡涉及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将责任推到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身上,物业服务部门将问题反映给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依法查处。

佛山市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非常关注《条例》的实施效果。出台只是完成立法工作的一半,接下来还会开展调研,监督《条例》的执行情况,并且跟进各方的意见建议,做好“后期服务”,确保立好法,用好法,让《条例》更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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