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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破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难题 创建和谐社区
2021-05-10 14:10:51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作者:陈斌

目前,全国正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地改造好的老旧小区越来越多,受益的居民群众也越来越多。然而,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收缴却成为一个问题。

一方面,许多老旧小区改造前往往处于开敞式的未封闭管理状态,没有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物业管理和服务,这些老旧小区居民在改造前从未缴纳过物业服务费。同时,老旧小区居住群众往往存在“四多现象”:老弱病残者多、下岗失业者多、享受低保救济者多、文化程度较低者多。因为收入偏低等多方面原因,加之习惯使然,这些老旧小区居民常常将缴纳物业服务费视为一种额外的经济负担,因此对收取物业服务费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因为老旧小区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标准较低,物业服务公司又不愿干或不能提供优质服务。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难常常陷入一种非良性循环。

如何才能打破这种非良性循环?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

伴随着民法典的实施,收缴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已有法律支撑,建议一方面应通过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让老旧小区居民改变消费意识;另一方面,尝试用“社区消费抵物业服务费”帮助经济拮据的居民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社区消费抵物业服务费”可以一定程度破解旧改小区物业服务费收缴难的困境,并可因此提高住户对的物业服务公司的认同度,为物业服务公司后续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从而形成住户与物业服务公司的良性互动。这一创新的多赢模式为破解老旧小区物业服务费收缴困难打开了新思路,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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