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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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物业服务企业上门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2022-02-11 14:20:58来源:北京日报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北京将重点选择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重点选择在城六区人口密集的老旧小区、新建小区、街巷物业等不同类型的区域进行试点,以便探索多种类型的“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模式。

试点工作将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度支持”的原则,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根据不同区域人口结构、老年人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试点内容包括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进品牌连锁运营、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发展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整合闲置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推进社区适老化改造等。

通知鼓励以服务胡同、平房为主的街巷物业、封闭小区物业,面向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模式形成后可向全市推广。

通知明确,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内物业闲置资源,改造建设成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面向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托养、助餐、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位于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物业闲置设施不得用于开展日间托养服务。

据了解,物业服务企业主要面向小区居民提供物业服务,既有现成的服务场所、服务队伍,也有比较完备的服务网络,还有闲置的房屋设施,对小区居民群众基本情况比较了解,也相对比较熟悉,具有开展养老服务的深厚基础和先天优势。

对于开展“物业服务+养老服务”试点的物业服务企业,北京将在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人员培训、税费减免等方面予以扶持。监管方面,北京对开展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视同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纳入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实施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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