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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所有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2022-02-25 10:15:51来源:中国新闻网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所有房款存入监管账户。开发企业、销售代理单位收取的所有售房款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通知要求,监管银行为预售资金监管的实施主体。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前,应与监管银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协议条款应当明确预售商品房概况、监管账户的户名及账号、预售资金的收存管理、重点监管资金的构成(含具体金额)和管理、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开发企业应当如实申报重点监管资金,不得少报;监管银行在签订监管协议前,应按照项目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为目标,对开发企业申报重点监管资金的分项构成、各分项金额进行核查,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实行全过程监管。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监管银行名称及监管账户,并告知购房人将所有购房款存入本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监管银行名称及监管账户,并在签订中介代理合同时告知购房人将所有购房款存入本项目监管账户。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应当提交购房人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含定金、订金、认购款、足额首期款等)存入监管账户的清单及凭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办理合同备案时,对首期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情况及购房人缴款情况进行核查。

通知要求,重点监管资金余额不足时,开发企业应当及时补足。监管银行发现因开发企业少报、项目情况变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重点监管资金余额不足的,应当通知开发企业及时补足或从非重点监管资金中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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