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按照国家关于城中村改造的部署要求,坚持先谋后动、动则必快、动则必成的原则,认真对标国家要求,统筹谋划、全面评估城中村改造项目,严格把好入口关,优先支持群众需求迫切、条件成熟的改造项目,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和政策性银行,争取专项借款资金支持。
据了解,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天津市17个申报专项借款项目列入全国首批项目清单推送至合作金融机构,并已完成西青区杨柳青镇项目、武清区南蔡村镇项目、北辰区天穆镇项目的评审授信,授信金额分别为14.2亿元、38.07亿元、5亿元。目前首笔0.83亿元专项借款发放到位,主要用于群众拆迁补偿安置、安置住房建设等。其中,西青区杨柳青镇项目0.35亿元,武清区南蔡村镇项目0.31亿元,北辰区天穆镇项目0.17亿元。首批3个项目改造范围共计256公顷,计划新建安置住房69万平方米,将有效改善群众居住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