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正式纳入该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从入职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
据了解,该市对职工与单位间经常发生的争议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大部分案件由于劳动者与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对住房公积金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导致大量职工未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待遇。在职工与企业发生争议时,职工权益难以有效维护,既增加了处理争议的工作难度,也对哈尔滨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切实维护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联系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沟通,该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哈尔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完善,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即“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近日,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哈尔滨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