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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条例》 走好第一方阵
2024-03-25 09:52:00来源:中国建设报    作者:曹金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力武器,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我们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员干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第一方阵,必须在严格执行《条例》和维护党的纪律上走在前列、当好表率。

常态学习检视 念好纪律规矩“紧箍咒”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贯彻执行《条例》,首先要学好《条例》,切实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学习贯彻《条例》是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为新征程上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学好《条例》、用好《条例》。

要准确把握新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新修订《条例》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8条,比2018年版《条例》增加2条外加2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使管党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严密有效,让铁纪“长牙”、发威。坚持实事求是,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一体推进锤炼党性、纯洁党风、严明党纪,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要潜心学习,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明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检视自己的差距不足在哪里,从而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高昂的干事创业精气神。

要认真学习新修订《条例》的条款内容。新修订的《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共11章158条。与2018年版《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我们要把《条例》作为“常修课”“必修课”,常态化逐章逐条学习,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搞清楚,印刻在脑海里,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党规结合起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紧密联系个人思想、生活、工作等实际融会贯通学习,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的过程。

自觉慎独慎微 系好人生前行“安全带”

纪律的约束力取决于纪律的执行力。纪律不彰,必然失去防线;规矩不严,必然警示无力。贯彻执行《条例》,就是要从细微之处严起,慎独慎微,防微杜渐,筑牢纪律规矩的“防火墙”,安全走好人生每一步。

要守好小事小节。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案件为例,许多沦为阶下囚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中,反思基本都是从思想上的小毛小病、经济上的小偷小摸、生活上的小贪小占开始的,都是从一个土特产、一张购物卡、一桌饭菜、一条香烟开始的。这些问题如温水煮青蛙一样,一步步地让你放松了警惕,进而心存侥幸、私欲膨胀,等到最后不可自拔,最终滑入罪恶深渊。生活小事不能等闲视之,更不可麻木不仁。要从戒第一次贪念、拒第一次诱惑、抵第一次腐蚀做起,坚决不破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要注意谨言慎行。俗话讲,“祸从口出,事由心生”。如果平时学习《条例》不够、约束修为不够,就会造成法纪意识不强,说话“嘴不把门”,行事“随心所欲”,就会在言语上失范、行为上失体。作为中央国家机关的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党的形象,一举一动影响着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声誉。说话做事要三思而后语、三思而后行,冷静思考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身份,是否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纪律规定,绝不能做有损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的事情。

要培养高尚兴趣。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等纪律明确的要求,大多涉及个人兴趣爱好。纵观那些落马的“老虎”“苍蝇”,被自己的“爱好”拉下水的为数不少,如爱好养兰花、摄影、打牌等。“上有所好,下必趋之”。一些人声称“不怕领导讲原则,就怕领导没爱好”,甚至根据其爱好不遗余力围猎。作为党员干部,兴趣爱好要高尚、有原则、有规矩,给自己装上“过滤网”,不沉溺、不奢靡,不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要慎交友、交好友,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正确处理友情与原则纪律的关系,摆正私情与公理、人情与党性的关系,决不能用感情代替政策,用关系代替原则,绝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要保持“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定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坚持示范引领 当好遵纪守法“排头兵”

要在严守政治纪律上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对党忠诚,拥护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政治定力,不搞政治攀附,不搞投机钻营,不阅看、浏览、收听反动出版物,不听信、不传播政治谣言;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用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在积极担当作为上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激发党员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增强创造活力。党把我们放在住房保障工作岗位上,是要大家担当干事,而不是做官享福。干部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既是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当前,我们担负着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等重大工作任务,都是事关民生的重大工程,党中央高度重视,群众热切期盼。我们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部党组的领导指导下,着力抓开工建设、抓质量安全、抓项目储备,实施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以“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等方式,让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

要在遇事敢于斗争上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号召全党同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急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敢于斗争是我们党的鲜明品格,斗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强大精神力量。在工作中不可避免要面临各种矛盾纠纷、遇到各种困难障碍,但不要逃避、不要躲闪。只要是在政策制度范围之内,只要是不违反工作原则,就要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要时刻保持政治坚定与政治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坚决反对和抵制蛊惑人心的言论,做到弃恶扬善、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错误言行,时时处处展现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部住房保障司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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