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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整治销号6.52万栋”
2024-04-18 21:18:58    作者:陈飞燕

“截至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经营性自建房已整治销号6.52万栋,销号率近96%;未销号的已经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有效消除和管控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日前表示,全区共排查录入自建房1254.36万栋,包括经营性自建房90.59万栋,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6.8万栋。

记者了解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19个部门作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各部门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送的隐患分类清单,督促指导各地建立隐患复核工作台账,采取“一栋一策”的方式,逐栋销号,如卫生健康、教育、公安部门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安全鉴定和整治销号;文化和旅游部门将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纳入甲、乙级旅游民宿评定审查材料。

2023年7月,广西部署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3个多月时间内隐患整治销号率提高了54.1个百分点。为加快推进专业安全鉴定,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安排1.97亿元,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专业安全鉴定进行补助;市县积极配套安排补助资金,积极推行“分片包干”模式,引导鉴定机构“肥瘦搭配”与群众签订协议,加快鉴定工作。

广西不断强化工程整治措施管理,对采取加固措施进行整治的,严格组织开展验收;对采取拆除重建措施整治的,按规定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对已发布征收决定的区域内危房优先实施征收;对已发布征收预公告拟纳入征收范围但长期未实施征收的危房,在不超过规划层数和面积的条件下,按照“原址、原面积、原层数”的“三原”方式进行拆除重建解危。与此同时,当地在专业技术力量保障方面,不断加强业务培训,明确隐患复核人员专业背景等要求,对复核无安全隐患的落实专业技术人员和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签字盖章,确保复核质量。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力推动离不开严格督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将各地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并实施考核,及时把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清单和“两违”房屋清单分送各市县和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调度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强化督导检查,每季度组织自治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开展一次“全覆盖、交叉式”实地督导,既压实责任,又交流学习先进经验,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还要组织“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广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两轮全覆盖现场核实,约谈整治工作进展较慢、销号质量较差的市县人民政府,对检查发现存在的有关重大风险及时向市县人民政府发送提醒函。

在社会层面,各地市不断创新方式宣传引导,积极开展群众宣传动员活动9747场(次),利用当地山歌传唱广泛的传统,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梧州市将自建房安全有关知识融入牛娘戏、牛歌戏等地方特有戏种进行宣传。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民宗委等部门结合“新安法宣贯执行年”“安全生产月”“守望乡村”“敲门行动”等有关专项活动,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并在假期通过广西预警中心发送自建房安全警示性提示手机短信,提醒广大群众注重自建房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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