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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社主办

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 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座谈研讨会专家发言选登
2021-09-16 11:07:32

加强法治体系建设 完善监督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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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总规划师

由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涉及领域很广,所以过去人们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存在不少模糊或片面的认识。这次《意见》系统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经验和最新理论成果,强调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做到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

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坚持合理利用。

《意见》坚持系统观,第一次全面提出了保护体系的框架、理念和基本要求,澄清了许多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中存在的模糊认识,如重文物本体保护,忽视历史环境保护;重挂牌文物的保护,忽视没有挂牌认定的历史要素的保护;重文物建筑保护,忽视文物的合理利用;重物质空间保护,忽视传统生活方式、非物质要素保护等。只有树立正确的保护价值观,提高认识的水平,才能在保护传承实践中坚持正确的方向,不跑偏。

《意见》出台对于遏制城市建设当中不断出现的破坏行为将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在不同时期由于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存在认识不足、认识偏差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意见》反映了我国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最新认识,体现了国家意志。

我国进入城市更新的建设时期,特别是老城中依然保存着大量能反映真实历史信息的文化要素,建立全面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评估机制,做到应保尽保成为紧迫任务。

历史文化遗产是民族之魂、国家之根,应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做好文化传承。在城乡建设中,建立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保护传承应当成为全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当前,我国城乡建设中存在比较突出的“千城一面”“万楼一貌”的问题,从大、中城市到县城、乡镇,城市特色不足、城市魅力不够,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城市的特色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一个有魅力的城市,一定是拥有大量能体验这个城市发展脉络和不同时期历史遗产、历史遗迹的城市。

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增强城市特色的基本保障。为此,一要重视加强城市历史文化价值的挖掘、评估和阐释,认识城市价值,彰显城市精神和乡村文明;二要梳理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要建立城市文化展示体系,讲好城市的文化故事;四要严格做好城市建设的管控,保护好城市独特的形态,防止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行为。

《意见》为今后的城乡建设中,构建城市特色,彰显城市精神,指明了方向,将深刻地影响未来中国的城乡建设和城乡风貌。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分级分类精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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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市科学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

我从村镇的角度,谈谈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几点具体思考。

《意见》完善了历史文化在城乡建设中的体系。这需要系统地研究全国乃至各历史文化体系和圈层。我们之前从全国的角度对不同文化、地理等方面形成了100个左右文化圈层,这些圈层体现了历史文化的保护体系。同时,过去具有历史文化的市、县等侧重保护核心街区,城市肌理很容易被忽视。

一些历史文化资源需进一步挖掘。原来强调历史文化名城,而现在不仅仅是名城的文化保护传承,而是整个城乡建设的保护工作。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自治州、盟等地,其主城区并不是历史文化名城,纳入不到历史文化名城名录,其历史文化却很丰富。有不少县城的历史文化很厚重,却也进入不了保护体系。这些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州、县能不能被纳入到保护体系里来,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同时,我建议扩大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有人曾反映像梁思成、徐志摩等很多名人故居没有被纳入保护体系,在调查中发现有将近100万套的各种类别有价值的传统民居,这些民居有些存在产权不清晰、有些价值不是很高,但也应将这些建筑纳入保护范围。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分级分类、精准评估。此外,城乡历史文化体系庞大,也要加大宣传,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能成为全国人民的新时尚。

在城市建设中要营造具有东方神韵的理想空间。中国建筑不仅要在数量上保护,还应深入研究其内在的文化智慧,要利用传统历史文化的智慧来指导城市建设。

我认为,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让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融入未来的城乡建设格局,转换格局功能,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集中连片发展地区历史文化。

北京实践为历史文化保护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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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斐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技术委员

我想结合北京的实践来谈几点看法,也希望这些实践能给下一步的工作提供借鉴。

我认为将来重要的规划要充分体现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北京有三个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复的规划,即北京城市总体规划、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北京城市副中心控规,其中“保护”的分量都很重,如老城不拆、让历史保护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等。这对后续的工作起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要建立和强化省、市级的高位统筹机制。北京有市委书记和市长挂帅的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名城处则设在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面,利于高位统筹协调,同时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立名城所,与处里协同开展工作。

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今年出台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特别针对诸如监管不严的老问题和只会保不会用的新瓶颈进行编制。如有价值建筑不得随意拆除,要申报;设立保护利用专章,鼓励开放利用,做好资源统筹和引入社会力量等。

要结合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进行理论探讨。如果僵化地说保护可能会带“歪”,譬如建一堆仿古建筑,还有人会认为“全面复古不会出错”。要思考该怎样结合当代需求和审美做好有机融合,提炼真正好的试点项目来形成好的导向。

注重实操,不要“只说不练”。譬如北京正在着手给历史建筑挂牌,虽然比很多城市晚了,但在行动;北京市文物局在编制“博物馆之城”的规划;西城区政府发布文化建筑活化利用项目,招募社会资源来运营。另外,保护也绝不应仅仅针对名城、名镇、名村,我们在老旧小区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工作中,都强调要保留和展示地域特色与文化。下一步,希望加快对上位法规的完善,还要系统地加强对市区和部门领导以及经办人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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